“汽車三包”真的來了!今天,備受矚目的國內汽車三包條例正式施行,為廣大準備購車的消費者帶來了福音。在新規定下,“三包”不再是電腦、家電的專利,“大部頭”汽車也可以退換了,此外包修期內汽車修理時間超過5日消費者可要求備車和交通費用補償。不過,需要提醒的是消費者退換車依然有一定“門檻”,如果遇到爭議質監部門也可以接受申述處理。
遇“三包”爭議
可仲裁可起訴
根據國家質檢總局去年12月發布的《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從今天起汽車三包正式施行,在國內生產、銷售的家用汽車產品的三包,適用于這個規定。
汽車三包的規定對消費者來說,帶來了三大利好。首先,它延長了大多生產廠家承諾包修的期限。此外,打破生產廠家過去對家用汽車“只包修理不包退換”的老規矩。最后,對生產廠家和指定修理者強制制定相關責任和義務。
在今天條例實施后,消費者在用車時碰到三包責任問題,投訴的途徑也比以往明確。根據該規定,可以與經營者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消協、工商部門,也可以依法向質監部門申訴處理。經上述有關部門調解,消費者與經銷商或生產廠家達不成調解的,既可根據協議申請仲裁,也可以向法院起訴。
車有異味、異響
仍然面臨舉證難
昨日,一位車企人士對記者說,最近一段時間以來各界都關注車內的“異味”,包括央視此前也有報道懷疑部分汽車是否采用了“含有致癌物質瀝青材料車用阻尼片”。“但是像異味、異響,即使在三包出臺后車主依然面臨舉證難的問題。”
據了解,按汽車三包規定“異味”是無法退換車的,即使在10月1日后,消費者在這方面維權仍很困難。如果就此投訴,往往會被建議自查車內飾物、地毯、煙味或空調霉菌等因素,然后被要求去維修站查清異味源。如果是車輛本身的問題,維修站和主機廠有義務進行質保維修。
鏈接:什么是汽車“三包”
汽車三包規定只針對家用汽車產品,即修理、更換、退貨,是銷售者按照《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在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內出現的質量問題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
包修期是指經營者因家用汽車產品質量問題,對汽車產品提供免費維修或更換零部件等服務的期限。家用汽車產品包修期自購車發票開具之日算起,不低于3年或6萬公里(以先到者為準)。
三包有效期是指經營者因汽車產品質量問題,依照法定的條件和要求,向消費者提供免費修理、更換或退貨服務的期限。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有效期自購車發票開具之日算起,不低于2年或者行駛里程5萬公里(以先到者為準)。
也就是說,自購車之日起,在2年或5萬公里的包修期之內,經營者按三包規定對汽車質量問題承擔修理、更換或退貨三種責任,而從第2至第3年或第5萬至第6萬公里之內,經營者對汽車質量問題只承擔修理責任。記者劉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