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取得新進展
社會保障制度體系建設進一步加強,國家發布《社會保障“十二五”規劃綱要》,對推進制度建設、加快城鄉社會保障統籌、擴大社會保障覆蓋范圍等任務作出部署。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全覆蓋工作啟動,截至2012年底,城鄉居民參保人數達到4.84億人,其中1.31億城鄉老年居民按月領取養老金,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養老保障體系基本建立。2012年,全國城鎮基本養老保險、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參保人數分別達到3.04億人、5.36億人、1.5億人、1.9億人、1.54億人;城鎮5項社會保險基金收入、支出和累計結余分別達到2.85萬億元、2.21萬億元和3.53萬億元;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收入、支出和累計結余分別達到1829億元、1150億元和2303億元。保障性住房建設加快推進,《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公布,對公共租賃住房的申請條件、運營監管、退出機制等作出明確規定。
八、行政體制改革有序開展
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取得新突破,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取消和調整314項部門行政審批項目,批準廣東省在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方面先行先試,對行政法規、國務院及部門文件設定的部分行政審批項目在本行政區域內停止實施或進行調整。經濟發達鎮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繼續深化,13個試點省份全部制定出臺改革試點意見,組織實施工作全面展開。
九、涉外經濟體制改革加快推進
外匯管理制度改革不斷深化,2012年8月1日起,貨物貿易外匯管理制度改革擴至全國,簡化了貿易進出口收付匯業務辦理手續和程序。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業務全面鋪開,所有具有進出口經營資格的企業均可開展出口貨物貿易人民幣結算業務。有關部門發布《關于進一步改進和調整直接投資外匯管理政策的通知》,取消了部分直接投資項下管理環節,簡化了現有管理程序,進一步放松了直接投資項下資金運用的限制。
十、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取得新成效
國務院召開全國綜合配套改革試點工作座談會,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總結綜合配套改革試點經驗,研究和部署下一步工作,李克強副總理主持會議并作了重要講話。國務院批復《山西省國家資源型經濟轉型綜合配套改革試驗總體方案》。上海浦東新區、天津濱海新區等地綜合配套改革試點繼續向縱深推進。有關部門對開展改革試驗三年以上的國家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試點工作進行總結,提煉具有示范和推廣價值的經驗。(發改委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