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最令人遺憾之處。”一位接近方案研討的專家告訴記者,即將提交的“大部制”改革方案中,“新體改委”未列入其中,同時對國家發改委的審批權削弱亦有限。這意味著在“十二五”期間,仍由國家發改委同時主導“改革”與“發展”。
2003年的機構改革,國家經貿委部分職能與國家體改委并入國家計劃委員會,并改組更名為國家發改委,在實際上是把短期調控、中長期調控、體制改革、總量控制等目標一致和彼此關聯的宏觀調控職能歸為一體。國家發改委也因此有了“小國務院”之稱。
發改委掌握宏觀調控權、微觀項目審批權,同時還在領銜體制改革。而每成立一個新的部委,都需要面臨與國家發改委的職能交叉,不免陷入與發改委的分權糾葛。
國家發改委成立十年來,權力過于集中,既管“發展”又管“改革”等問題頗受爭議。接近國家發改委的人士坦言,強化國家發改委并非真正“大部制”,“因為‘大部制’是基于市場經濟,而國家發改委的超級部委模式是基于計劃經濟。”
“改革開放已經30多年,該解決的問題差不多都解決或者碰過了。今后的改革必然涉及到實質性的、深層的問題。改革必須是要自上而下的,有系統地整體進行。”中央黨校教授王貴秀告訴《財經》記者:“中央對改革應該有專門研究的機構,然而現在沒有。上一輪機構改革后,體改委并入發改委,但發改委首要職能是指揮經濟運轉的。”
在上一輪“大部制”改革之后,中央曾派出調查組,分析改革的成效和存在的問題。一位參與調研的專家透露,他們認為各個部門關系并沒有理順。“發改委管宏觀,實際上也管到了各個行業部門,替代了行業部門的決策權和監督權。”這位專家透露:“其他部委負責行業政策、標準、規劃,但是很大部分權力卻在發改委、財政部,行業部門仍然權責脫節。”
縱然留有遺憾,但即將提交中央決策層的改革方案仍將“大部制”向前再推進了一步。十八大報告中提出,要“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繼續簡政放權,推動政府職能向創造良好發展環境、提供優質公共服務、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轉變”。
新一輪“大部制”改革,在努力打破上一輪以“政府職能轉移”為主的“外延式”改革模式,力爭走“內涵式”發展道路。
“現在機構改革方案保密度很高,這是不對的。”接近方案制定的專家對《財經》記者指出:“‘大部制’改革方案如果真正科學地研究,應該公開討論,聽取各界不同聲音,吸收地方和行業的改革經驗——真正的改革應該兼有各種視角。”(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