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照逾期未檢,逾期時間只要沒超過兩年,持有人通過交規考試,便可重獲駕駛資格,無需經過路考等實際駕駛技能考核。市交管局昨日(3月31日)消息,依據公安部《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111號令)》,8項交管新規今起在京實施。
市車管所副所長崔育清表示,忘記提交體檢證明、錯過了駕駛證的審驗期等情形只要超過期限一年,駕照就會被注銷。此前,想要拿回駕照,必須重走“考本兒”老路,先考交規,再過“路考”。
從4月1日起,“注銷駕照”的恢復環節,將保留交規考試,取消路考。即駕照遭遇注銷后,駕駛人在兩年內,提出重新申領申請,只要通過了交規考試,便可拿回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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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調7類違章扣分標準今起酒駕扣12分
今起,酒后駕車,一經發現,扣12分,駕駛人須重考駕照。占用應急車道、駕車加塞兒、變造車牌等北京司機常犯的7類“毛病”,扣分標準同時提高。
今日零時起,市交管局加大對酒后駕車的查處力度,各高速、環路、市區餐飲酒吧聚集區,均有交警執勤,查處酒駕司機。今日零時剛過,已有一名酒駕司機在朝陽門橋被查,將被一次性扣掉12分。
五環內遍布的探頭,也將對準加塞兒、占用應急車道的司機。“扣分標準等同于醉駕,只是不拘留”,交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王姝)
扣分上調的7類交通違章
1、酒后駕車:由一次記6分調整為記12分
2、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掉頭:由一次記6分調整為記12分
3、使用偽造、變造機動車牌證:由一次記6分調整為記12分
4、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或緩慢行駛,借道超車或占用對面車道、加塞兒:扣2分
5、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遇擁堵,占用應急車道:扣6分
6、未系安全帶:由記1分調整為記2分
7、違反禁令標志、禁止標線指示:由記2分調整為記3分
·8項交管新規
1、騙領駕照最高罰500元
按照規定,駕駛證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暫扣期間,駕駛人不得申請補領。今起,如果通過隱瞞、欺騙手段,補領駕照,將被處以200元至500元罰款,并記6分,同時收回補領的駕照。
2、雙下肢殘疾人可學車考本
允許右下肢殘疾、雙下肢殘疾以及聽力障礙、右手拇指缺失或手指末節殘缺五類人員學車考本。但其駕駛車輛,需重新改裝。近期,公安部和殘聯等部門下發具體改裝標準。
3、一天考完摩托車駕照
摩托車駕駛證科目考試的間隔時間限制,今起廢止。通過交規和駕駛技能培訓后,考摩托車駕照,可在同一天之內,參加所有考試(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考試)。
4、摩托車駕照對流動人口放開
此前,只有北京市民才可以申領摩托車駕照。今起,摩托車駕照的“大門”對流動人口放開,持暫住證,即可向車管部門提出申請。
5、大型車體檢證明兩年一次
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等五類大型車的駕駛人,提交體檢證明的期限,由每年一次調整為每兩年一次。
6、特殊原因可延期換照
因服兵役、出國(境)等原因,無法在規定時間內,換領駕照、提交身體條件證明,可向駕駛證核發地的車管所提出申請,延期辦理。
7、酒后駕車等扣分標準今起調整
8、恢復“注銷駕照”,今起取消“路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