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來,黨風廉政建設絕對不是棉花棒,黨委不把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扛在肩上是要付出代價的!”3月20日,當得知商洛市委通報的上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結果后,該市75個縣區和市直部門的主要領導都受到了震動。
直接原因是:丹鳳縣政府兩名副縣長受賄被查和洛南縣拆除了明代城隍廟,兩個縣的考核被‘一票否決’,這意味著他們一年來所有工作都失去了評優資格。這個“硬邦邦”的結果只是商洛市委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一個縮影。
“黨委‘不松手’、書記‘不甩手’、班子成員‘不縮手’”,這是商洛市委抓黨風廉政建設的主導思想。為此,他們敢扛責任“大旗”,勇擔主體責任,堅持在落實紀檢監察機關改革體制機制、加強隊伍建設、強化執紀保障方面做文章,傾力推進全市懲治腐敗和正風肅紀工作,書寫了一曲正風肅紀促發展的新篇章。
落實主體責任重在履責和追責
按照“內容完整、責任清晰、措施可行”的原則,市委列出了黨委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黨委一把手履行“第一責任人”的責任清單,厘清了各自責任,建立了工作機制。市委常委會先后16次專題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并召開縣區委書記抓履行主體責任述職點評會,給黨委一把手“緊螺絲”,為紀檢監察機關“撐腰桿”。同時,逐項分解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任務,夯實了分管常委和部門的責任。建立了市委常委包抓黨風廉政建設聯系點制度,推行了黨風廉政建設“簽字背書”、定期督辦、情況通報和問責問效制度,形成了“一把手親自抓、班子成員具體抓、紀委專責抓、部門配合抓”的工作格局。為保障責任落實,他們修訂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評辦法,采取市委常委帶隊檢查責任制落實情況的辦法傳導壓力。以推行約談制度來強化責任追究,先后就“四風”整改、民生政策核查、案件查辦等問題,對12名縣區委書記和市直部門主要負責人實施了約談。堅決實行“一票否決”和“一案雙查”,對落實主體責任不力的8起案件11名責任人實施了責任追究,形成了責任倒逼效應。
支持紀委打造反腐鐵軍
按照“要人給人、要編給編、要機構給機構、要資金給資金”的原則,商洛市委為市紀委增編25名,為縣區紀委增編68名。將市紀委常委專職化,騰出副縣級室主任職數3個。設立了正縣級建制的市委巡視聯絡辦公室,配備5名干部專司巡視整改聯絡工作。現在,全市新增紀檢監察室12個,在執紀監督一線工作的干部達到紀委機關干部總數的75%。各級紀委也從713個議事協調機構中退出,全身心聚焦執紀問責。為解決辦公場地不足,市委將原市政府辦公樓整體劃撥給紀委,并督促政府劃撥土地建立市紀委辦案點。同時,落實紀委書記、紀檢組長由紀委提名考察的規定,先后提名交流干部7名,激發了紀檢監察干部的工作熱情。
當好后盾推進懲貪治腐
通過支持鐵拳辦案,對市紀委上報的15件縣級干部違紀案件做到第一時間研究、第一時間簽批,促使全市紀檢監察機關立案835件,處分1022人,移送司法機關58人,立案、處分人數同比增長88.5%、101.2%。在支持紀委正風肅紀上,市委出臺《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決定》,常委們帶頭作出向我監督“十大承諾”,并圍繞糾正“四風”問題細化完善了47項制度,聘請25名黨風政風巡查員和黨風廉政建設信息員,建立起群眾參與黨風政風監督的常態化機制。開展了由市委常委帶隊開展“城鄉低保、城鄉養老保險、新農合、陜南移民搬遷、退耕還林、保障性住房”六項重點民生政策落實情況大檢查,發現違紀線索124起,糾正違規資金1022.69萬元,處分干部99人,11人被追究法律責任。查處違反八項規定典型案件66起68人,公開曝光六批21人。開展“三難”和“懶政懈怠不作為”專項整治,堅持一周一查一通報,查處問題85起,處理干部170人。同時,支持市紀委探索派駐紀檢監察機構聯合執紀機制,在保持管理體制不變的前提下,將市直派駐機構編成五個聯合工作組,開展常態化的作風巡察、專項巡察,發揮了“派”的權威、“駐”的優勢、“聯”的合力,先后組織巡察3次,檢查單位487個,發現問題線索74件,追責46人,公開曝光21起37人,形成了遏制不正之風的高壓態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