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張 英)日前,我市出臺《商洛市推動夜間經濟發展實施意見》,提出10條具體措施,推動夜間經濟高質量發展。
打造“夜間購物”聚集區。依托萬達廣場、大都匯購物中心等商業綜合體和大型商超,在全市重點打造50個夜間購物集聚區。鼓勵服裝、文化用品、旅游商品、特產店及24小時便利店等按規定開展夜間外擺經營,促進夜間購物消費快速持續增長。
打造“夜間餐飲”聚集區。依托蓮湖美食街、洛南花溪弄等夜間美食街區,在全市重點打造30個夜間餐飲聚集區。引導當地特色小吃店、燒烤店等開展24小時營業和適度外擺經營,促進餐飲業市場發展,拉動餐飲消費增長。
打造“夜間旅游”打卡地。對各縣區所有城市公園、口袋公園開展夜景提升工程。在主城區打造15個夜游網紅打卡地,其他縣區各打造7個夜游網紅打卡地和1個以上夜間旅游景點,增加游客和市民旅游樂趣,擴大旅游消費收入。
打造“夜間娛樂”聚集區。依托縣區劇院、文化廣場、小廣場等50個公共場所,常態化開展商洛傳統經典戲曲、歌曲、電影等文藝演出活動,豐富市民和游客娛樂消費需求,促進娛樂產業發展壯大。
打造“夜間讀書”書屋。豐富夜間文化學習平臺,利用全市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及品牌書店、24小時自助圖書館、咖啡書屋等30個場所,為市民和游客提供夜讀服務,促進文化消費提檔升級。
完善“夜間健身”設施。依托市體育館和各縣區體育場館,積極爭取舉辦國省級夜間籃球、排球、羽毛球等體育賽事活動。完善各縣區河岸、公園等健身公共服務基礎設施,延長開放時間,打造60個夜間運動場所,引導市民和游客夜間外出鍛煉身體、觀看賽事,拉動體育消費增長。
建立夜間經濟聯席會議制度。明確市級部門和各縣區責任分工,不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推動夜間經濟各項工作高效開展。
完善夜間經濟配套設施。加大公共廣場、商業街區、水系河岸、旅游景點品質提升;健全夜間經濟集聚區的水電氣供給、污水收集排放等相關配套設施;完善食品安全、治安、消防等配套管理措施和服務功能,保障夜間經濟有序快速發展。
強化夜間經濟項目建設。積極爭取各類政策支持,用足用活扶持政策,加大對夜間經濟集聚區、示范項目建設,扶持夜間經濟發展,促進高品質夜間經濟項目快速落地見效。
加大夜間經濟宣傳推介。將夜間經濟納入城市宣傳內容,通過傳統媒體和網絡媒體,加大對“22℃商洛”“吃、住、行、游、購、娛”等夜間經濟業態的宣傳推介力度,引導本地居民和外地游客轉變消費觀念和消費習慣,積極參與商洛夜間經濟活動,促進全市夜間經濟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