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肖 云)為進一步健全互助共濟、責任共擔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切實減輕其醫療負擔,根據國省相關規定,日前,我市出臺了《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實施辦法》,并將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職工醫保門診共濟是通過改革個人賬戶,建立門診統籌,提高職工醫保門診保障水平。其中包含兩個共濟,“大共濟”就是建立門診共濟保障機制,門診費用由統籌基金報銷。“小共濟”就是個人賬戶也可升級為“親情賬戶”,與家庭成員共濟使用。
記者從市醫保局獲悉,本辦法所指的職工醫保門診共濟保障,僅指職工醫保普通門診。除此之外的門診慢性病、特殊疾病、門診急診搶救、特殊藥品、特殊檢查等門診保障,繼續執行現行政策。在個人賬戶共濟保障上,落實個人賬戶計入辦法,適當拓寬了使用范圍,完善了個人賬戶使用管理。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計入統籌基金,在職職工(含靈活就業人員)個人繳納的部分全部計入本人個人賬戶,退休人員個人賬戶由職工醫保統籌基金定額劃入,具體標準為每人每月劃入90元。同時,允許家庭成員(配偶、父母、子女)相互共濟使用個人賬戶,可以用個人賬戶為家庭成員支付住院的個人自付醫療費用,也可為家庭成員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醫療器械、藥品,支付護理費用等。
在門診統籌共濟保障上,建立普通門診統籌保障機制,在做好門診慢特病醫療保障的基礎上,將多發病、常見病的普通門診費用納入統籌基金支付范圍;按次設置參保人員在普通門診就診時統籌基金起付標準;劃定普通門診政策范圍內費用統籌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