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通訊員 王淑慶 王鋒強)日前,商洛市創園工作領導小組對照國家住建部1月6日發布的新版《國家園林城市申報與評審管理辦法》及《國家園林城市標準》,重新修訂了《商洛市創建國家園林城市工作方案(修訂稿)》,就中心城市國家園林城市創建工作提出總體要求、主要目標、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為如期實現創建目標奠定堅實的基礎。
《方案》明確,商洛市創園的總體目標是:2022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創建任務,通過省級初審并向住建部完成申報;2023年起,持續鞏固創建成果,年底前通過住建部正式評選驗收。我市主要是抓好申報評選、規劃編制、綠化提質、生態環境優化、城市設施完善、提高民生保障、開展城市體檢等七項重點任務。
《方案》提出,要發揮國家園林城市在建設宜居、創新、綠色、人文、韌性城市中的重要作用,并且明確了四項保障措施。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市創園辦要發揮牽頭抓總作用,各專項工作組牽頭單位和各級各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各盡其力,形成齊抓共管格局;二是加強協作配合,各級各部門要牢固樹立“一盤棋”思想,多擔當、多支持、多配合,共同發力、全面推進;三是加強資金保障,市級、商州區和商洛高新區(商丹園區)要加大創園工作資金支持力度,保障工作順利開展;四是加強督查考核,市創園辦會同市考核辦要加大工作督查督辦力度,對成績顯著的予以通報表揚,對未按期完成任務的通報批評,對影響創建工作大局的嚴肅追責問責,確保如期完成創建任務,力爭2023年底前一舉創成國家園林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