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報 - 商洛之窗訊 (吉文艷 李 鵬)記者7月21日從市政府法制辦獲悉,市政府近日印發《關于取消和下放第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取消和下放我市第一批行政審批項目93項,其中取消55項,下放管理層級38項。
為全面落實國務院和省政府關于推進簡政放權、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實現到2015年行政審批事項在現有基礎上減少三分之一以上的目標,進一步提高行政機關效能、激發市場活力,我市從今年年初開始,對行政審批事項進行全面清理。此次清理的范圍包括市級部門正在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受委托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代為審核的行政許可事項、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和機關內部審批事項,包括具有審批性質的備案、評估、認證、等級、年檢、驗收、確認等管理事項。其中,對各類工程項目涉及的開工備案、竣工驗收等實施監督管理的事項,一律取消審批,調整為機關日常管理事項。對通過事中、事后監管能夠達到管理目的的行政審批項目,能夠取消的一律取消。將直接面向基層、量大面廣或由縣級政府實施更方便有效的行政審批事項,一律予以下放,以方便基層群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