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劉 媛)近日,市政府辦印發《商洛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設實施方案(試行)》,進一步加快建立住房保障輪候庫制度,著力解決工薪收入群體住房困難,穩定工薪收入群體住房預期,建立完善的住房保障新模式,為城市高質量發展、宜業宜居和民生保障提供有力支撐。
《方案》所稱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以下簡稱配售型保障房)是指政府提供優惠政策支持,主要采用市場化方式建設或收購,限定套型、面積、銷售價格,面向符合條件的工薪收入群體住房困難家庭以及城市需要引進人才配售的住房,配售型保障房屬于實行封閉管理的政策性住房。配售型保障房的籌集(建設)管理應遵循堅持科學規劃、有序推進,堅持政府主導、統一建設,堅持政策公開、過程透明等原則。市住建局指導監督全市配售型保障房工作,市房管局負責統籌協調全市配售型保障房項目申報、計劃下達、日常監督等工作,具體負責市本級配售型保障房籌集(建設)管理、住房核查、配售備案、運營管理等相關工作。各縣區政府和商洛高新區(商丹園區)、商洛經開區管委會統籌轄區內配售型保障房籌集(建設)管理工作,對涉及配售型保障房的重大事項進行決策、協調和監督。
《方案》明確,申請購買配售型保障房以家庭為單位,每個家庭只能購買一套配售型保障房,申請人具有當地戶籍并穩定就業一年以上,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在擬配售項目所在城市建成區內無自有住房、未享受政策性住房和住房保障政策,經市縣區組織部門認定的人才計劃支持的高層次人才引進不受戶籍時限的限制。同時,對房源標準、配售管理、相關責任、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等方面作出明確規定,具體政策可咨詢市房產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