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上午,經林業專家現場精心指導,洛南縣人民法院受理的商洛市首起蘭花入刑案蘭花成功移栽至原生長地。在洛南縣“兩代表一委員”、檢察機關及鎮政府、社區和村委會人員見證下,共同在洛南縣三要鎮北司村溝口組將289窩野生蘭花移植到原生長地,商洛首起蘭花刑事案完成生態恢復,野生蘭花終于“回家”了。
蘭花,歷來被視為高潔典雅的象征,處于秦嶺腹地的洛南是野生蕙蘭的適生地。2021年9月7日,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農業農村部正式發布新版《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名錄》,新增野生保護植物268種和32類,除兔耳蘭外所有野生蘭花均被列入國家重點保護植物行列。自此以后,非法采挖、運輸、出售野生蘭花將觸犯我國刑法。
10月28日,洛南縣人民法院受理了檢察機關提起公訴的,被告人魏某某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該案是野生蘭花入刑后商洛境內第一案。
洛南檢察院指控:今年2月至3月份,被告人魏某某先后在其本人房后林坡等地非法采挖野生蘭花40余窩,將其分株栽植于自家責任田內,在待出售過程中被查獲。經陜西省植物研究所鑒定,魏某某采挖的野生蘭花共計289窩,其采挖的野生蘭花系蘭科蘭屬蕙蘭,系國家二級保護植物。
案件受理后,仍然栽種在被告人自家責任田內的野生蘭花長勢怎樣,生態如何修復,牽動著法檢兩院工作人員的心。案件承辦法官考慮到涉案野生蘭花系我國刑法保護的對象,將涉案蘭花繼續擱置在被告人魏某某的責任田內,也不符合刑事懲處精神。經過咨詢林業專家并邀請專家現場勘查論證,魏某某家的責任田容易積水,對肉根生的蘭花生長極其不利,涉案蘭花原生長地更適合蘭花生長。蘭花移栽的最佳季節在春季和秋季,11月初的氣候溫度有利于移栽蘭花成活,于是經承辦法官主持調解,起訴人檢察院與被告人魏某某達成協議:由魏某某通過媒體向社會公開歉信,并將涉案野生蘭花移栽到原生長地并由其管護等內容。
當日,經過兩個多小時的奮戰,涉案289窩蘭花順利移植成功。該案涉及的刑事部分將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洛南縣人民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