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劉婷)9月22日、23日,我市農村“三變”改革及村集體經濟發展試點村遴選評審專家對申報試點的60個村進行提問答辯,最終將確定50個村子為“三變”改革試點村。
為積極探索具有商洛特色、可復制推廣的農村“三變”改革模式,穩步推進全市農村“三變”改革,市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制定了《商洛市農村“三變”改革試點村遴選辦法》,確定試點村的條件為:村集體基礎條件較好,村級主導產業突出;村黨支部、村委會、監事會等班子健全,村組干部作風過硬,群眾信任,參與積極性高;村集體經濟無負債,資產總量和集體收入水平在全縣處于前列(貧困村除外)。試點村的遴選方式采取自愿申報,凡符合試點條件的村自愿申報,經所在鎮、縣區“三變”改革領導小組審核,擇優推薦。商州、洛南、山陽、鎮安各推薦9個村,丹鳳、商南、柞水各推薦8個村。遴選采取競爭答辯、集中評審的方式進行,每個村以PPT形式匯報5分鐘,專家質詢5分鐘,并現場打分。匯報內容包括基本村情、自然稟賦、“三資”情況、基礎設施、“變什么”“怎么變”,扶持資金如何折股量化及有效使用等方面。答辯結束,按各村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確定50個試點村名單,并在媒體集中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隨后,市上將給予“三變”改革試點村資金扶持,項目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