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關于修改〈快遞暫行條例〉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發布,《決定》對2018年施行、2019年修改過個別條款的《快遞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進行了修改完善,填補制度空白,為快遞包裝治理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對于推動快遞業高質量發展,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綠色低碳轉型,具有重要意義。
近年來,我國快遞業迅猛發展,2024年業務量達1750億件,已連續11年位居世界第一,人均接收快遞超120件,但同時也帶來包裝物大量消耗資源和污染環境等突出問題,需要通過完善制度等多方面措施綜合施策、系統治理。
國家郵政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修改本著急用先行原則,主要針對快遞包裝問題進行專項修改,未涉及《條例》其他內容,在總體思路上主要把握了以下三點:
一是堅持問題導向,針對快遞包裝帶來大量消耗資源和污染環境等問題,健全完善包裝管理相關制度機制,為推動快遞行業綠色發展提供法治保障。
二是堅持系統觀念,圍繞快遞包裝設計、生產、使用、回收、處置等環節完善制度措施,明確企業以及政府、行業組織、快遞用戶等各類主體的責任,力求形成全鏈條治理合力。
三是堅持規范引導并重,統籌考慮行業實際和企業承受力等因素,在增強剛性約束的同時發揮好法律制度的引導功能,營造推動綠色發展的良好社會氛圍。
郵政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兼秘書長潘迪表示,《決定》對快遞包裝進行了全面、系統的規定,標志著快遞包裝治理的法治保障逐步走向完備。特別是以新條例為核心的法律制度與標準體系鏈接互動、銜接配合,形成了行為模式與技術要求相結合的包裝行為規范體系,必將對快遞包裝綠色發展發揮巨大的促進作用。
快遞一頭連著生產,一頭連著民生,已經成為支撐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業態,也日益成為惠及廣大城鄉居民的生活方式。
近年來,國家高度重視快遞包裝治理工作。2020年,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對于快遞包裝物的使用、回收作出規定。國務院出臺了關于加快推進快遞包裝綠色轉型、加強商品過度包裝治理的政策文件,明確了快遞包裝治理的具體舉措。交通運輸部、國家郵政局制定了《郵件快件包裝管理辦法》,對于郵件快件包裝物的使用、包裝操作及監督管理作出規定。
此外,國家標準委還發布了《限制快遞過度包裝要求》《快遞包裝重金屬與特定物質限量》等強制性國家標準,《快遞封裝用品》《快遞循環包裝箱》《郵件快件循環包裝使用指南》等推薦性國家標準,為規范快遞企業及其工作人員的包裝活動提供技術指引。
清華大學環境學院教授劉建國表示,快遞包裝具有使用量大、涉及面廣、責任主體多、循環鏈路長的特點。修訂后的《條例》明確了有關政府部門、快遞企業、電子商務企業、商品生產企業、包裝生產企業、快遞行業組織、消費者等責任主體在快遞包裝設計與制造、減量與替代、作業與流通、廢棄與回收、再生與循環等全鏈條各個環節上的不同責任,逐步形成“政府引導、企業履責、行業自律、公眾參與”的快遞包裝綠色發展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