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要有善待奮斗者的包容,也要有懲治作惡者的果決
近日,在北京地鐵5號線上,一名男子竟因鄰座乘客衣服沾灰就對其肆意謾罵。旁邊女乘客挺身而出:“我愿意跟他挨著”“我看不慣你這么對他們。他們打工怎么了”。
一句“我愿意跟他挨著”,既有溫情,又有力量。溫情,是因為有共情、有理解,有“他跟我沒什么兩樣”的平等對待;力量,是因為有勇氣、有正義,有“看不慣別人受欺負”的公德心。這種溫情和力量,是對公序良俗最好的守護。釋放這份溫情與力量的姑娘,我們應該找到她、記住她,向她學習。
反過來,罵人者充滿歧視與偏見,理應被聲討、被懲戒。人人平等早就成為文明共識、法律規范,怎能單憑衣著就區分高低。說到底,還是個別人淺薄的“優越感”作祟,在他人面前擺出一副傲慢的樣子。原本,務工群體忙碌奔波,為城市發展、為居民生活貢獻力量,就該得到尊重和體諒。不感念于此,還出口傷人,怎能不令人氣憤?
人和人之間應保持善意和理解,摒棄傲慢與偏見,才能保障社會和諧,為城市的順暢運轉提供黏合劑、潤滑油。如果一部分人可以肆意剝奪另一部分人進入公共場所、享受公共服務的權利,只能破壞公共秩序,加劇群體間的裂痕。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為人民。一座文明的城市,一座和諧的城市,人際關系應該是平等的,公共服務應該是共享的。
對這樣的不良行徑,人人皆可糾正、制止,就像那位女乘客一樣。自己挺身而出也好,向執法機關舉報也好,正義的力量匯聚起來,個別人就不會肆無忌憚。除了公眾的干預,法律也要及時出手。這一次,北京警方迅速將辱罵乘客的男子行政拘留,就是非常好的示范。要知道,對這種公然挑釁社會底線的言行越快依法處置,越能有效傳遞明確信號:踐踏公共規則,必須付出代價。懲惡揚善,正是法律之責。
城市,要有善待奮斗者的包容,也要有懲治作惡者的果決。唯如此,才是文明的城市、人民的城市。
《 人民日報 》( 2025年04月22日 13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