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合肥4月15日電 (記者田先進)記者從安徽省司法廳獲悉:安徽省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的意見》,細化分工方案,出臺規范涉企行政檢查工作指引,全方位規范涉企行政檢查行為,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
聚焦規范涉企行政檢查“做什么”和“誰來做”,安徽省在前期“綜合查一次”等相關經驗總結的基礎上,逐項明確檢查主體、事項、方式等內容。明確行政檢查主體,嚴禁不具備主體資格的組織實施行政檢查;嚴格落實權責清單制度,行政檢查事項要動態調整并及時向社會公布;科學確定檢查方式,推進聯合檢查,降低入企檢查對企業的干擾;嚴格規范行政檢查的標準與程序,嚴禁隨意性檢查行為;嚴格控制專項檢查,杜絕“走過場”、運動式檢查;規范行政檢查行為,防止逐利、任性檢查;嚴格落實規范管理主體責任,加強行政檢查的執法監督力度。
工作指引聚焦規范涉企行政檢查“怎么做”,立足具體的涉企行政檢查過程中的操作事項,細化形成了五部分共30項具體的工作舉措。
《 人民日報 》( 2025年04月16日 11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