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4月14日電 (記者林麗鸝)市場監管總局近日發布首個市場監管行業標準——《自然人網店管理規范》(以下簡稱《管理規范》),推動構建網絡交易平臺經營者對自然人網店“統一入駐標準、統一運營規則、統一退出機制、統一數據報送標準”的“四個統一”管理框架,提高網絡交易監管科學化、規范化水平。
網絡交易平臺內經營者包括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等辦理登記的經營主體,還包括銷售自產農副產品、家庭手工業產品或從事便民勞務、零星小額交易等類型經營活動的依法免予登記的自然人主體(以下統稱“自然人網店”)。目前,自然人網店約占平臺內經營者總量的57%。
《管理規范》規定了網絡交易平臺經營者對自然人網店入駐、運營、退出和數據報送等方面管理的要求。
市場普遍關心,《管理規范》是否會增加平臺企業和自然人網店負擔?
市場監管總局網監司相關負責人介紹,《管理規范》堅持發展和規范并重,遵循市場規律,尊重平臺經濟特點和經營主體自主經營權,聚焦自然人網店監管和發展中的關鍵問題。《管理規范》屬于自愿性、推薦性行業標準,未增加強制性義務,有利于引導網絡交易平臺企業積極履行主體責任,提升對平臺內自然人網店的管理水平;有利于督促自然人網店合規經營,實現健康規范發展;有利于規范網絡交易市場秩序,保護消費者和相關主體的合法權益,促進平臺經濟創新發展。
《 人民日報 》( 2025年04月15日 14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