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4月4日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制法》等有關法律法規,4月4日,商務部會同海關總署發布關于對釤、釓、鋱、鏑、镥、鈧、釔等7類中重稀土相關物項實施出口管制措施的公告,并于發布之日起正式實施。
商務部新聞發言人當日表示,此次中國政府依法對相關物項實施出口管制,目的是更好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擴散等國際義務。相關物項具有軍民兩用屬性,對其實施出口管制是國際通行做法。中國作為一個負責任大國,將相關物項列管,體現了堅定維護世界和平與地區穩定的一貫立場。中方愿通過雙邊出口管制對話交流機制,加強對外交流與合作,促進合規貿易。
《 人民日報 》( 2025年04月05日 02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