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中喆攝
"> 山東省棗莊市光明路小學學生在棗莊革命烈士陵園向無名烈士墓獻花。
孫中喆攝
天地英雄氣,千秋尚凜然。清明節前夕,各地各部門以多種形式緬懷英烈、致敬英烈。
英烈是閃亮的精神坐標,英烈榮光不容褻瀆。近年來,司法機關對侵犯軍人軍屬和英雄烈士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依法嚴厲制裁,堅決捍衛英烈尊嚴榮光,在全社會高揚尊崇英雄的浩然正氣。
重慶檢察機關通過公益訴訟依法維護紅巖英烈名譽和榮譽,就是其中一例。從個案辦理到多方守護,展現的是司法機關護衛英烈榮光的責任和擔當。
——編 者
重慶市民韓先生至今記得,2023年底的一天,他在網上刷到一個視頻時怒不可遏的心情。這是介紹國民黨軍統特務徐遠舉的視頻。然而,視頻中徐遠舉的頭像并非其本人,用的是紅巖烈士劉國鋕的肖像。
劉國鋕烈士1940年加入中國共產黨,是長篇革命歷史小說《紅巖》主人公劉思揚的原型,也是紅巖英烈的代表人物。1948年4月,劉國鋕烈士不幸被捕,因拒絕脫黨,他于次年11月在國民黨特務的大屠殺中英勇就義。這樣一位為信仰而奮斗,寧死不脫黨的紅巖烈士,何以在網絡中被污名?
韓先生是“益心為公”志愿者檢察云平臺的一名志愿者。作為重慶市民,他對紅巖英烈尊崇有加。發現這些視頻后,他第一時間將線索通過平臺反映給重慶市檢察機關。
英烈肖像竟“張冠李戴”給軍統特務
“紅巖精神是中國共產黨人精神譜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紅巖精神不容褻瀆,紅巖英烈不可玷污。”接到線索后,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五分院(以下簡稱“五分院”)公益訴訟部門主任梁琴心情沉重。她認為,互聯網平臺中的不實視頻、帖文既侵犯了紅巖英烈的肖像,又使其名譽和榮譽遭受貶損,這些不實信息容易引起大眾誤解,尤其可能會對青少年的正確認知造成惡劣影響。
2023年12月,梁琴和同事即刻展開調查,發現這樣的謠言并非個例。
與此同時,由于長期的網絡傳播,本該銘記的英烈面容,正在流量中被污名化。由于當時這些圖文、視頻內容仍在網絡上廣泛傳播,造成較大負面影響,社會公共利益處于受侵害狀態。
梁琴發現案涉自媒體博主居住地及發文賬號注冊地均在重慶市之外。一個新問題出現——重慶檢察機關是否具有訴訟管轄權?
經調查,案涉紅巖英烈近親屬均已不在人世,檢察機關可以代為起訴,但法律規定,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須由侵權行為地(侵權行為實施地、侵權結果發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但本案涉及的是公共利益,如何理解確定案涉‘侵權結果發生地’?我們邀請高校法學專家開展咨詢論證。”梁琴介紹。
論證認為,重慶市渝中區等地是烈士相關事跡與精神發生地、傳播地,也是相關群體民族感情較為深厚的地域;重慶是主要侵權結果發生地,因此重慶檢察機關具有管轄權。
利用網絡技術全面取證固證
“我們不僅要做到全面取證,更要做到規范取證?!敝貞c市檢察院公益訴訟部副主任劉一亮說。為此,在重慶市檢察院的指導下,五分院從接到線索開始,反復與檢察技術部門溝通,攻克取證難點,最終確定通過網絡線上技術手段進行全面系統取證固證的方案。
通過技術手段,以“劉國鋕烈士照片”為關鍵詞,檢察官多次開展在線數據提取,共檢索出30個不同賬號發布的30條錯用、濫用劉國鋕烈士肖像照的帖子和視頻。
“有一個賬號擁有幾十萬粉絲,視頻播放量很大,我們核實了自媒體博主的真實身份,鎖定了一家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和自然人王某某兩名侵權行為人?!?/p>
2024年4月19日,五分院向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分別提起民事公益訴訟,訴請兩名被告在全國具有影響力的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并就烈士肖像做更正說明。
兩名被告表示自愿承擔相應民事責任。2024年9月9日,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對兩案調解結案。調解生效后,兩名被告分別在國家級媒體賠禮道歉,刪除侵權視頻,并制作發布介紹劉國鋕烈士事跡的宣傳視頻,消除不良影響。
個案雖然辦結,但檢察官并未停下腳步。
“我們還以車耀先、陳然、何敬平、許建業等多名紅巖英烈肖像作為圖片搜索對象,在互聯網平臺檢索出16個不同賬號發布的16條濫用紅巖烈士肖像照的視頻,其中,烈士們的肖像被‘張冠李戴’于國民黨特務張界、鄭蘊俠等人。”梁琴說,這說明此類現象并非個例。
多方合力全面保護英烈名譽
為何此類現象頻出?究其原因,既有相關自媒體博主捍衛、尊崇烈士的意識不強,講述歷史、引用圖片不嚴謹;也有網絡平臺公司對英烈人格利益保護重視程度不夠,相關監管措施存在疏漏,對侵犯英烈合法權益行為的篩查、阻斷機制不健全等因素。
有效預防和減少類似侵權情形發生,達到“辦理一案、治理一片”效果,僅憑“起訴”并非唯一“解”,還需多方攜手合作,才能形成捍衛英烈榮光的合力。
2024年5月10日,五分院向重慶市委網信辦發送《關于專項治理網絡侵害紅巖英烈人格利益的協作函》移送案件線索,建議對發布不實帖文、視頻的相關自媒體博主按照網絡安全法、英雄烈士保護法等法律規定進行處理,推動開展紅巖英烈人格利益網絡侵權的專項治理,形成對紅巖英烈人格利益保護的整體合力。
2024年8月30日,五分院向案涉網絡平臺公司制發社會治理檢察建議,提出開展網絡清理、實施紅巖英烈肖像照片推送識別分級管理、建立侵害英雄烈士人格利益舉報處斷機制等工作建議。公司隨即開展英烈名譽維護專項治理,刪除90余篇侵權鏈接,并在平臺上發布處罰公告,提示網民拒絕轉發和傳播侵權文章。
同時,該公司與重慶紅巖革命歷史文化中心對接,創新人工智能圖文審核識別模型,已嵌入審核后臺上線運行,并在平臺新增英烈利益侵犯舉報通道,網民輕點舉報鍵就能成為守護英烈的“云上哨兵”。
“讓謠言止于法治,讓忠魂歸于榮耀。只有維護好烈士肖像、名譽、榮譽等人格利益,向全社會發出珍愛英雄、尊崇英雄的強烈信號,才有利于在全社會推動形成見賢思齊、崇尚英雄的良好氛圍,為黨和國家事業發展進一步凝心聚力。”五分院檢察長蔣文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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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道歉、消除影響,侵權責任承擔方式更豐富
2017年至2022年間,陳某萍通過微信公眾號刊發多篇文章、通過視頻號發布短視頻,歪曲史實,發表帶有丑化、詆毀性質的不實言論,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侵害了葉挺烈士的名譽和榮譽。
廣東省惠州市人民檢察院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訴請判令陳某萍通過全國性媒體及其管理和使用的微信公眾號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并刊發不少于5篇介紹葉挺烈士榮譽事跡的史實文章。法院判決支持惠州檢察院的全部訴訟請求。在負面影響未消除、受損害的社會公益未修復的情況下,檢察機關通過訴請侵權人在原傳播和擴散渠道采取消除影響措施,豐富了侵權責任承擔方式。
侵害烈士名譽、榮譽,既擔刑責也擔民責
2023年5月至6月間,張某先后發布使用“美人計”“槍斃”等存在誤導性詞語的兩條短視頻,侮辱、貶損革命烈士陳爾晉、王曼霞,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請求判決張某的行為構成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罪;張某發布道歉聲明,并在國家級新聞媒體公開賠禮道歉;發布正面宣傳英烈事跡的宣傳片,并購買平臺推廣服務達到最低投放量,時間跨度不低于五個月;承擔公益損害賠償金一萬元。法院以張某犯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期一年執行,并支持檢察機關提出的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的全部訴訟請求。
《 人民日報 》( 2025年04月03日 19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