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15日是首個全國生態日。今年6月,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表決通過設立全國生態日的決定,這將更好地喚起全社會建設美麗中國的責任感、使命感。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許安標介紹,黨的十八大以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認真實施憲法關于生態文明的規定,加快生態環境資源保護立法修法步伐,不斷健全生態文明制度體系,用最嚴格的制度、最嚴密的法治劃定生態紅線,守護綠水青山,推動美麗中國建設。
2018年3月,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憲法修正案,將生態文明寫入憲法。憲法的有關規定是構建整個生態環境保護法律體系的憲法依據,是推進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的憲法遵循,構成了推動生態環境保護實踐、保障人民群眾環境權益的憲法基礎。
制定長江保護法、黑土地保護法、黃河保護法、青藏高原生態保護法等10部生態環境保護法律,填補了有關領域的立法空白,完善了生態文明制度體系;修訂環境保護法、大氣污染防治法、野生動物保護法等,法律規范更加明確具體,增強了可執行性和可操作性……目前,我國已有生態環境保護法律30余部、行政法規100多件、地方性法規1000余件,還有其他大量涉及生態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規定,為形成并完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打下了堅實基礎。
圍繞持續深入打好藍天、碧水、凈土保衛戰,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著重審查存在與大氣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等法律規定不一致的問題。對審查中發現與上位法不一致,特別是存在放松管控、降低標準等問題的,要求制定機關及時修改、廢止,切實維護法治統一。
法律的權威在于實施。許安標說:“在法律責任上,全面強化、統籌適用刑事、民事和行政責任,進一步強化污染者責任,進一步增強法律制度的剛性和約束力、威懾力?!?/P>
據介紹,我國環境資源刑法保護已經形成以刑法專節規定為主體、其他刑法規定為補充、相關環境資源保護法律法規為認定違法依據的完整規定體系,有力打擊了破壞環境資源的犯罪行為。
下一步,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將繼續抓好生態環境立法工作,持續推進生態環境保護法律制度建設,不斷完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為全面推進美麗中國建設,加快推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提供更加扎實有力的法治保障。
《 人民日報 》( 2023年08月17日 18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