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網信事業蓬勃發展,面對層出不窮的新理念、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立法機關做出精準、全面、系統的法律規范需要時間,要使互聯網既能快速發展,又能利國利民,必須堅持底線思維,尤其要堅守法律底線。
堅守互聯網法律底線的意義和價值
底線即最低限度、臨界值。底線思維是一種管控風險、應對危機的思維方式。守住底線,即將風險和危機控制在可以掌控的范圍內,其目標在于推動矛盾向其對立面轉化,達到好的結果。法律底線是一經觸碰就要承擔法律責任的界限,是行為主體自我約束的底線,也是不可逾越的紅線。堅守法律底線要求互聯網主體嚴守基本的法律原則。
對于非公共權力機關的組織和個人來說,法律規范不僅難記,而且難于遍睹。而絕大多數人沒實施過違法侵權,也未受到過法律制裁,原因在于他們知曉并遵守著基本的道德準則和底線。盡管互聯網主體不一定知曉所有有關互聯網的法律規范,但如果他們知曉基本的法律原則和法律底線,絕大多數人都不會實施違法侵權行為。
互聯網雖已有幾十年的發展史,但當下仍有大量新業態、新模式不斷涌現。在這種背景下,立法機關難以立即對這些新領域的新型關系進行全面、精準、系統的規范。此時,對法律底線的明確和堅守,不僅可以起到填補法律空白的作用,而且可以避免倉促立法、亂施規制阻礙互聯網發展;不僅可以預防大量不正當行為的發生,而且可以保護國家安全、公共利益、個人權益不遭受重大損害;不僅給個人的權利和自由留有較大空間,而且可以為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的發展留有窗口;不僅可以為監管部門有效監管提供必要依據,而且給主管部門審慎包容留有余地;不僅可以增強互聯網主體創新創業的信心,減少創新創業的心理負擔和后顧之憂,而且可以提高互聯網主體抗干擾和捍衛自身權利的能力……可見,明確和堅守法律底線是在特定情景下平衡安全和發展、促進和規范、監管與自由等諸多價值的基本方式,是促進和規范互聯網新生事物健康成長的不二法門,是維護良好網絡生態、充分發揮互聯網功能的重要手段,是避免和減少不確定性所帶來的風險和損害的重要渠道,是建設網絡強國、提高我國互聯網國際競爭力的有效途徑。
互聯網法律底線包含的基本內容
堅守法律底線,必須明確法律底線的“底”在哪里。“底”是一種界線,是不能突破的紅線,一旦突破,將會帶來不可挽回的損失或造成被動局面,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底”是一種最低目標或最起碼的保證,確保它就可以“托底”“守底”“保底”,以維護既定的局面與態勢。我國憲法和一些基本法對互聯網應當堅守的法律底線分別做了相關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的決定》等對互聯網法律底線做了相對集中的概括,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國家安全底線。世界上任何一個國家都不允許任何組織和個人通過互聯網危害其安全。維護國家安全是每個公民最基本的義務。憲法第五十四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維護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義務,不得有危害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行為。”網絡安全法第十二條第二款、數據安全法第八條和個人信息保護法第十條都明確規定了所有組織和個人維護國家安全的義務。《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第十五條所列舉的九種禁止行為,大都與危害國家安全有關。
二是公共利益、公共秩序(包括經濟秩序)和善良風俗底線。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利用互聯網損害公共利益、公共秩序,不得違背公共道德、善良風俗。憲法第五十一條、第五十三條做了明確要求,民法典第八條和第十條都明確規定民事主體從事民事行為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三是合法權益底線。任何組織和個人均不得侵犯他人(包括組織和個人、互聯網各參與主體和消費者)法定權利和正當利益。憲法第五十一條、民法典第三條、網絡安全法第十二條、數據安全法第八條、個人信息保護法均有明確要求。
四是誠實守信底線。任何組織和個人在互聯網上實施行為必須遵循誠信原則,恪守承諾,不得實施制假販假、坑蒙拐騙等任何帶有欺詐性質的行為。民法典第七條、網絡安全法第六條、數據安全法第八條、個人信息保護法第五條均有明確要求。
五是客觀真實底線。任何組織和個人在互聯網發布信息,必須保證信息的客觀真實性,不得制造、傳播謠言和虛假信息,誤導網民和消費者。個人信息保護法第八條規定:“處理個人信息應當保證個人信息的質量,避免因個人信息不準確、不完整對個人權益造成不利影響。”民法典也要求民事主體實施民事行為必須意思表示真實。
六是公平競爭底線。互聯網主體(包括各種平臺)從事民商事或經濟活動,應當平等對待所有消費者,不得采取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等手段或其他不正當競爭手段限制或排除公平競爭,擾亂市場競爭秩序,損害其他經營者或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反壟斷法均有這方面的明確規定。
應當特別指出的是,互聯網法律底線是基本要求,不是全部要求。互聯網法律底線也不是一成不變的,根據互聯網發展情況特別是互聯網不正當行為在特定時期的表現情況,可以做相應調整。
堅守互聯網法律底線是系統工程
明確互聯網法律底線的目的在于堅守法律底線。堅守互聯網法律底線是一個系統工程,而且不可能畢其功于一役。堅守互聯網法律底線,需要所有互聯網主體、互聯網利益相關方的齊心協力。
一是強化底線思維,使行為主體不愿觸碰底線。要使所有互聯網主體認識到,只有堅守法律底線,自身的利益才能持久地最大化,中國互聯網發展才能行穩致遠,互聯網才能真正造福于中華民族、造福于全人類。
二是完善制度機制,使行為主體不能或難以觸碰底線。要設置好防止觸碰法律底線的各種制度和措施,從體制機制上建立“隔離墻”,通過對基礎設施建設、算法和數據內容的系統規制,通過職權(權利)職責(義務)的科學配置、算法規則的引領、技術手段的運用、監督措施的強化、內部合規體系的完善,使互聯網所有參與主體都與法律底線保持適當距離。
三是嚴格問責追責,使行為主體不敢觸碰底線。對無視法律底線,敢于踐踏底線的組織和個人,要堅決問責追責。對侵犯國家、公共利益和他人權益的,使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對違反公法義務的,使其依法承擔行政處罰等行政責任;對構成犯罪的,使其依法承擔刑事責任。絕不能因追究不力使行為人逃脫法律責任,形成“破窗效應”,尤其對網絡欺詐等行為要堅決予以打擊。
堅守互聯網法律底線,必須綜合運用政治、德治、社治、自治、智治和法治等多種手段。要善于運用科技手段和互聯網技術,以網治網,發揮平臺內部合規體系建設等功能;在促進互聯網應用和網絡技術普及過程中,重視和支持對網絡安全技術的研究和開發,增強網絡安全防護和守法護法能力;要建立政府監管、企業內控、行業自律、社會第三方監督“四位一體”的立體式風險防控體系;要依法實施有效監督管理,防范和制止利用互聯網觸碰法律底線、進行各種違法犯罪活動;要動員全社會力量,依靠全社會共同努力,保障互聯網的運行安全與信息安全,為互聯網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作者:江必新 湖南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