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人”收錢就發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
本報訊(記者盧越)缺考也能拿到建筑施工特種作業資格證?6月22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涉安全生產典型案例,披露了王某欽受賄案細節。王某欽收受他人財物,違規發放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書4000余本,獲刑4年。
王某欽原是浙江省湖州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和造價管理服務中心工作人員。2014年至2020年,王某欽在湖州市建設培訓中心、湖州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和造價管理服務中心等單位工作期間,利用其負責、經辦全市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建筑工人培訓考試、復檢換證等職務便利,通過為未參加體檢、未參加安全技術理論考試、考試成績不合格等人員違規發放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多次收受他人財物,共計102.92萬元。
2021年7月21日,湖州市吳興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采納檢察機關的指控和量刑建議,以受賄罪判處被告人王某欽有期徒刑4年,并處罰金25萬元。判決已生效。
吳興區人民檢察院在審查中發現,王某欽利用職務便利,通過修改理論考試成績、未經申請延期復檢即直接登錄系統打印新證等方式,違規發放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4000余本,作案時間長達7年。違規發放的證書涉及建筑架子工、建筑起重機械司機等崗位,導致不具備相應資質的人員進入建筑行業關鍵生產作業環節,具有嚴重安全隱患。
針對辦案中發現的案發單位內部管理中存在的崗位監管缺位、核查機制缺失、財務制度缺漏等問題,吳興區人民檢察院向案發單位指出問題所在,提出整改意見建議,并向案發單位制發檢察建議,要求案發單位倒查追溯,收回整改。
案發單位通過對2013年至2020年期間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證書發放名單進行全面梳理,發現通過修改考試成績違規發放證書136本,違規發放延期換證3726本(占同期發放延期換證總量的三分之一以上)。上述相關證書均由案發單位予以收回,并要求涉及的相關人員重新參與考試。
另外,檢察機關排查出中介人員涉及買賣證件線索34條,已移送相關部門進一步處理。為推進全市范圍內特種作業證書規范發放,檢察機關聯合應急管理局等相關主管部門出臺《打擊假冒特種作業操作證專項治理行動工作方案》,進行專項整治,有力推動全市建筑行業規范化、系統化治理。
該區應急管理局針對特種人員持證情況開展專項執法檢查,排查企業73家,其中15家企業存在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行為,無證操作人員17人,另排查出2人存在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行為,后移送偵查機關辦理,目前案件正在審查起訴。
盧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