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近日,國家新聞出版署、國家廣播電視總局聯合印發《關于開展新聞出版、廣播電視領域不規范使用漢字問題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級新聞出版、廣播電視行政部門和新聞出版、廣播電視領域各單位充分認識規范使用漢字的重要意義,增強責任意識,堅持屬地管理,落實主管主辦制度和誰出版、誰制播誰負責的原則,對出版物、電視和網絡視聽節目等漢字使用情況開展全面自查和清理。
通知明確,本次清查范圍主要包括:圖書、報紙、期刊、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網絡出版物及相關新媒體等的報頭(名)、刊名、封皮(包括封面、封底、書脊等)、主頁面、內文等用字;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節目、劇目、紀錄片、動畫片、廣告及宣傳品的片名、片頭的制作單位名、字幕、演職員表等用字。
通知要求,各級新聞出版、廣播電視行政部門要嚴格對出版物、電視和網絡視聽節目等用字情況進行審核把關,認真整改漢字使用不正確、不規范的問題,清理不符合國家規定和標準的字體產品。(曉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