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權力任性監管失靈
近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披露了浙江省衢州市龍游縣公共資源交易監管辦原黨組成員、衢州市公共資源交易龍游縣分中心原主任潘憲沖違紀違法案。潘憲沖擔任龍游城鄉規劃設計院院長后,濫權專斷,利用職務便利先后多次通過虛構設計項目、收入不入賬等方式套取、侵吞公款共計118萬余元。最終,潘憲沖因犯貪污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9個月,并處罰金25萬元。
公私界限一旦模糊,紀法防線就容易被私欲的洪水沖垮,手中的公權力也隨之異化成滿足私欲的工具。潘憲沖也曾經吃苦耐勞、追求上進,并迅速成長為業務骨干、“能人領導”。但自認勞苦功高的他,開始給自己“加薪”,“設計院的業績是我的功勞,動用的是我的人情和面子,憑什么我只拿一份錢,應該多拿點才合理”。面對盤子越做越大的產值獎,潘憲沖動起了歪腦筋。他自作聰明,以好友的名義和設計院簽訂確已實施的項目協議。“順利”得手后,他開始頻繁地通過虛構設計協議套取設計院的資金,后來又將支付給設計院的分成直接落入他個人口袋。
任性“加薪”的背后,既有黨員干部三觀不正、貪欲作祟、紀法意識淡薄等主觀因素,也存在監督缺失、權力失管的問題。此案例中,潘憲沖把設計院當成是“自家”的,大事小情均由其直接拍板決定,內控機制失靈失效,內部監督形同虛設。當地為加強管理,制定了一套監管制度,設計院本身沒有獨立財務,相關收支必須通過原縣規劃局審批、撥付,這一套本該起到監督制約作用的運行機制,在現實中卻失靈了,致使潘憲沖一手炮制的虛假項目協議屢屢過關。其實如果主管部門監督到位,對其經營狀況、實施項目多了解一些,無論是虛構外包協議,還是項目收入不入賬,都不難發現其中的貓膩。然而,該案中,監管責任落實不到位,監管制度成了擺設,層層監管層層失守。
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決不能成為空話、口號,切實加強對權力的監督、扎緊制度籠子,讓權力在制度的軌道上規范運行須臾不可放松。要科學配置權力,明確權力邊界,厘清權力清單,既要相互協調又要相互制約,防止“一把手”成“一霸手”。主管部門和相關職能部門要切實擔負起監管責任,認真落實關于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措施,各司其職、各負其責,要把管業務與管黨員領導干部、管權力運行統一起來,健全監管制度、狠抓制度執行,扎緊扎牢權力監督管理的籠子,確保權力規范運行、依規依紀依法運行。紀檢監察機關要立足職能職責,把監督融入日常、做在經常,及早及時發現問題,深化運用“四種形態”,精準規范實施問責,對濫用職權、以權謀私的堅決查處,對不抓不管、失職失責的嚴肅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