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開虛假證明真相
“我任交通局局長期間,所有道路工程建設程序合法,不存在任何違紀違法問題,是別有用心的人誣告陷害我。”
留置室內,云南省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交通運輸局原黨組書記、局長王某振振有詞,一副無辜和被冤枉的樣子。
此前,景谷縣紀委監委陸續接到群眾舉報,反映王某在南谷至半坡鄉村公路路面建設項目中,存在官商勾結、濫用職權套取巨額項目資金等問題。
經縣紀委監委初步核查,發現王某有多次收受道路工程施工老板楊某煙酒、禮品的行為,并存在虛增工程量套取國家資金的嫌疑,遂成立專案組,對王某進行立案審查調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由于該問題線索時間跨度長,專業性強,審查調查工作遇到了瓶頸。專案組多方請教,快速學習道路工程建設知識,在堆積如山的工程檔案中尋找蛛絲馬跡。
“499.96萬元的借方超運費用,審計部門要審減,為什么縣交通局不讓審減?”一份《關于不予審減借方超運費用的說明》引起了大家的注意。
“什么是借方超運費用?”“這個費用是如何發生和審定的?”帶著諸多疑問,專案組一一詢問相關負責人。
“道路工程建設中,項目設計的配套料場滿足不了建設需要,施工方到其他石料廠購買石料的費用和運輸費用就是借方超運費用。”縣交通局基建部門負責人劉某解釋說,“借方超運費用是由項目業主現場負責人、監理總工程師、基建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層層審核,簽署工程變更令后確認的。”
專案組隨即調取了這筆借方超運費用的變更令和施工方的申請、縣交通局的批復文件,繼續深挖。
“你是如何審核項目借方超運數量的?”專案組詢問項目現場監理趙某甲。
“借方超運的數量,我是根據施工方上報申請變更的數字確認的,沒有進行現場統計,也沒有去石料廠進行過核實。”趙某甲言語中透露出不安。
“借方超運的石料量未經核實,到底有沒有問題?”專案組立即到石料廠進行核實。
經過耐心細致的思想工作,石料廠負責人證實,施工方在該石料廠實際購買和拉運的石料金額總計209萬元,并提供了供料合同和出料明細單。
該負責人還交代,施工方要求把原道路配套設計料場采出的石料算作在自己的石料廠購買,并讓石料廠出具了一份虛假的結算證明。擔心惹禍上身,石料廠又讓施工方就此虛假結算證明出具了一份不需承擔法律責任的證明。
兩份虛假證明讓案情逐漸清晰,專案組找到施工方編制工程結算的項目經理趙某乙。
看到石料廠提供給專案組的兩份證明材料,趙某乙意識到事情已經敗露,不得不交代施工老板楊某通過串標圍標承攬多個道路建設項目,安排其虛增工程量套取項目資金的事實。
手握有力證據,專案組再次和王某談話。
“審計提出要審減借方超運費用,為什么縣交通局不予審減?”審查調查人員直奔主題。
“主要是原設計料場采不出石料,增加了施工方的成本。”王某狡辯道。
“發生這筆借方超運費是否經過縣交通局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有沒有按照規定向縣政府請示報告?是否履行了變更手續?”審查調查人員繼續追問。
“沒有集體研究,也沒有請示,借方超運費用是按照交通項目工程新增費用程序層層審核把關過的,屬于正常變更,不需要走那些程序。”王某態度依然。
審查調查人員把虛假證明一一擺到王某面前,王某臉色大變,慢慢低下了頭。
原來,王某與楊某私下早有利益輸送,楊某先后多次送給王某高檔煙酒,并表示可以為王某的仕途升遷“助力”,王某便對楊某有求必應。
楊某安排趙某乙在其所承攬的道路工程項目套取資金時,王某就要求縣交通局工作人員全力“配合”,僅在南谷至半坡鄉村公路路面建設項目中,便套取資金290.96萬元。
2021年12月,王某被開除黨籍和公職,因涉嫌玩忽職守罪以及其他職務犯罪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縣交通局7名責任人員也因此受到處理。
(作者單位:云南省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紀委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