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做好全省示范幼兒園創建工作,近日,由省教育廳修訂的《陜西省示范幼兒園評估標準》正式出臺。按照新標準,至2016年,全省每個縣至少有1所省級示范幼兒園。
按照新標準,申報創建省級示范的幼兒園必須符合以下三個條件:取得辦園資質且開園滿3年以上,被評為市一級(市示范)幼兒園且滿2年以上;辦園規模為6個班以上(含6個班),且有平行班的;全園教職工與幼兒配備比達到1??6-8,男教師比例達到教師總數的5%。
省教育廳將組織專家,按《評估標準》對申報園進行前期調研和逐園評估。對已命名的省級示范幼兒園,采取隨機、不定期的方式進行抽查,并每5年復驗一次。對抽查和復驗不合格的省級示范幼兒園,由各市(區)教育部門負責指導、督促進行限期整改,經整改仍不合格者,取消省級示范園稱號。
出現以下情況的,實行創建工作一票否決制:未提交衛生等相關部門出具的專業評估報告的;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或有重大安全隱患的;體罰、變相體罰幼兒,有悖師德的;違規收費的;違背科學保教理念,“小學化”現象嚴重的;因其他原因產生社會負面影響的。(記者郭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