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蘭州市政府下發《蘭州市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公司注冊資本及其他登記事項將發生一系列變化。即日起,蘭州市將實行注冊資本認繳登記制,取消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3萬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10萬元等限制,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冊資本500萬元的限制,公司實收資本不再作為工商登記事項。同時積極推行電子營業執照,待條件成熟時選擇試點推行全程電子化登記管理。
降門檻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3萬元等規定取消
蘭州市將進一步放松對市場主體準入的管制,降低準入門檻。實行注冊資本認繳登記制。公司股東認繳的出資總額或者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即公司注冊資本)應當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公司股東(發起人)應當對其認繳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等自主約定,并記載于公司章程。同時,放寬注冊資本登記條件,除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特定行業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外,取消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3萬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1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冊資本500萬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設立時全體股東(發起人)的首次出資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體股東(發起人)的貨幣出資金額占注冊資本的比例,不再規定公司股東(發起人)繳足出資的期限。另外,公司實收資本不再作為工商登記事項。
公示制超過3年不公布年檢報告將列入“黑名單”
蘭州市將改革年度檢驗驗照制度,將企業年度檢驗制度改為企業年度報告公示制度。企業應當按年度在規定的期限內,通過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報送年度報告,并向社會公示,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查詢。經檢查發現企業年度報告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予以處罰,并將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等信息通報公安、財政、海關、稅務等有關部門。對未按規定期限公示年度報告的企業,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上將其載入經營異常名錄,提醒其履行年度報告公示義務。企業在三年內履行年度報告公示義務的,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恢復正常記載狀態;超過三年未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將其永久載入經營異常名錄,不得恢復正常記載狀態,并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黑名單”)。
電子化推行電子營業執照和全程電子化登記管理
未來,蘭州市還會推行電子營業執照和全程電子化登記管理,為電子政務和電子商務提供身份認證和電子簽名服務保障。電子營業執照載有工商登記信息,與紙質營業執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大力推進以電子營業執照為支撐的網上申請、網上受理、網上審核、網上公示、網上發照等全程電子化登記管理方式,提高市場主體登記管理的信息化、便利化、規范化水平。待條件成熟時,選擇試點推行全程電子化登記管理。同時簡化名稱登記手續,名稱中字號、行業用語等法律法規規定未禁止使用的,均允許企業使用。(中國甘肅網-西部商報首席記者 丁煒娜 記者 馬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