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天(6日)從白沙黎族自治縣紀委獲悉,該縣疾病防控中心主任羅后富因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用公款印制寄送臺歷被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去年12月底,羅后富聯系江蘇省宿遷市沭陽縣某禮品經營部制作3000本臺歷。臺歷制作后,該疾控中心利用2013年中央補助地方疾控防治項目專項資金,從中提取5.6萬元支付臺歷印制費等。為便于報賬,羅后富要求該禮品經營部不以臺歷而以“宣傳泡沫板和預防接種知識讀本”的名稱開具發票。今年元旦前后,白沙疾控中心將已制作好的臺歷發放到全縣24個衛生院。
白沙紀委認為,羅后富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央紀委《關于嚴禁公款購買印制寄送賀年卡等物品的通知》以及《中共海南省紀委關于嚴明紀律嚴禁公款購買印制寄送賀年卡等物品的通知》等有關規定,已構成失職、瀆職錯誤。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及《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有關規定,白沙紀委給予羅后富黨內警告處分;白沙監察局給予羅后富行政警告處分。(記者楊勇 通訊員鐘少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