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13日,有網友在蚌埠論壇里發帖稱“蚌埠市龍子湖區司法局違反規定,由局長帶隊公款旅游,并出境到越南”。 7月1日,該區紀委在論壇里回復稱,經調查,確實存在考察期間擅自游玩現象,司法局長石某攜帶家屬,未向區里匯報出境事宜,出境到越南游玩。根據規定,紀委決定給予石某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今年6月13日,網友“人民監督員”在蚌埠論壇里發表了一個帖子,名為《請關注龍子湖區司法局違反相關規定公款旅游》的帖子。在帖子里,網友稱“請紀委關注龍子湖區司法局違反相關規定,局長帶隊公款旅游,并且出境到越南,這樣的情況已經多次發生。 ”同時網友還貼出了多張照片,都是集體合影照,照片背景在不同地點的風景區。
6月17日,龍子湖區紀委在論壇里發帖稱,網民發帖舉報后,區委高度重視,立即安排成立由區紀委一名分管領導牽頭、區紀委和區委組織部有關人員組成的聯合調查組,迅速展開調查工作,并將根據核實情況和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昨日下午,記者了解到,蚌埠市龍子湖區紀委在論壇里公開對此事進行了回復,在回復中,紀委稱:經查,2010年以來,龍子湖區司法局組織的三次業務外出學習考察活動均經過組織報批。但確實存在考察期間擅自游玩現象。特別是在中央八項規定出臺以后的赴南京市棲霞區和桂林市司法局學習考察活動中,私帶2名家屬隨行(費用全程自理),其中尹某某為區聘用駕駛員、石某丈夫。
考察期間,石某一行事前事中事后都沒有向區報告出境事宜,分別以普通市民身份辦理護照,擅自繞道南寧違規出境到越南游玩,其中從南寧到越南至返回桂林期間的所有費用均為個人自理。上述違規行為,局長石某應負主要責任。安徽商報 蘇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