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透露,從4月10日至24日,九龍江薌城區流域陸續發現多具死胎漂尸。漳州市公安局高度重視,市政府副市長、公安局長林明良多次召集市區兩級公安機關有關部門及市直衛生、計生部門、薌城區政法委等相關單位分析部署偵破工作,經專案組前期大量工作,已初步定性為醫療垃圾處置不當的侮辱尸體案,并組織大量警力廣泛查找漂尸來源、排查嫌疑。
偵破期間,省公安廳派人專程趕赴漳州了解情況,協調調查工作。案發后,市公安局副局長肖進才、刑偵支隊長陳愛國和薌城分局吳勇局長靠前指揮偵破工作,抽調市區兩級刑偵部門精干警力成立專案組,與衛生部門協同作戰,深入轄區重點單位、重點人員展開大規模地毯式排查,對2014年以來胎兒引產情況逐一核查,對處置人員逐一落地見面。
終于,4月25日,專案組發現市區一名負責清理死胎醫療垃圾的楊某存在處置不規范現象,專案組立即控制該人。據楊某交代:今年4月份以來,其未按醫學垃圾處置規定掩埋處理,而是先后9次將死胎帶至西洋坪大橋底下扔進九龍江,以致江面先后產生9具漂尸,造成不良影響。
業內人士推測,楊某清理的死胎醫療垃圾的來源,估計是市區幾所管理不規范的醫療機構,如一些民營(私人)醫療機構。
目前,公安機關已按照侮辱尸體罪對楊某采取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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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尸體罪:本罪是選擇性罪名,侮辱尸體罪,是指以暴露、猥褻、毀損、涂劃、踐踏等方式損害尸體的尊嚴或者傷害有關人員感情的行為。本罪侵犯的直接客體是社會風尚。主體是已滿十六周歲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觀上為故意,即明知道是他人的尸體而故意進行侵害。可能行為人的動機是多種多樣的,但不影響本罪的成立。(記者 張惠玲 盧婷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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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次將死胎拋進九龍江 嫌疑人被漳州警方刑拘
4月10日至24日,九龍江漳州市薌城區流域陸續發現多具死胎漂尸,經媒體報道后引起社會廣泛關注。昨日,記者從漳州市公安局獲悉,經調查,九龍江水域發現的死胎系漳州市區一名負責清理死胎醫療垃圾的楊某存在處置不規范現象。目前,公安機關已按侮辱尸體罪對楊某采取刑事拘留。
4月18日下午,九龍江漳州市區洋老洲附近水域出現一男一女兩具嬰兒浮尸。4月19日12時30分,同一水域又出現一具嬰兒浮尸。4月20日16時許,該水域又出現嬰兒浮尸。在同一水域連續3天出現嬰兒浮尸,引起漳州市民關注和猜測,也引起漳州市公安局高度重視。
公安部門成立專案組進行調查,初步將這一事件定性為侮辱尸體案,并組織大量警力廣泛查找漂尸來源、排查嫌疑。在偵破期間,福建省公安廳派人專程趕赴漳州了解情況,協調調查工作。
4月25日,專案組發現負責清理死胎醫療垃圾的楊某存在處置不規范現象,立即控制此人。據楊某交代,今年4月以來,其未按規定掩埋處理死胎,先后9次將死胎帶至西洋坪大橋底下扔進九龍江,以致江面出現漂尸。
目前,公安機關已按照侮辱尸體罪對楊某采取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據相關媒體報道,國家衛計委4月4日曾公布規定,對死胎和死嬰,嚴禁按醫療廢物處理。(中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