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藍田縣人大代表馮波(又名馮小波)酒后與一男子發生口角,拿出三節棍追打此人未果,轉而砸損別人的轎車玻璃并用三節棍抽打該男子的妻子。馮波事后說:“當時我喝酒興奮了,愿意接受公安機關處理”。
網友:人大代表酒后用刀砍人砸車
近日,本報接到一則名為尋媛媛的網友留言,稱自己和丈夫遭到藍田縣人大代表、三里鎮魏家溝村主任馮小波酒后刀砍、追打。該網友稱:“4月1日晚11點20分左右,滿身酒氣的馮小波從車上下來,因言語不合就持刀追砍其丈夫,未果后就用刀砸砍停靠在店門口的大眾汽車,導致汽車前后擋風玻璃破碎,前引擎蓋破損,前后燈裂損。”
人大代表:酒后砸車打人屬實但沒有用刀
4月8日,記者見到了三里鎮魏家溝村主任馮波。他說,事發當晚,他和七八位朋友喝完兩瓶白酒后獨自駕車路過尋媛媛和黃濤兩口所開的手機店,他就停車上前詢問黃濤一些瑣事,倆人言語不和,一怒之下他就想打黃濤,黃濤撒腿就跑。自己駕車追趕未果,氣憤不過,就用三節棍砸爛了停在黃濤門前的小車玻璃。尋媛媛上來阻擋時,自己還順勢打了她幾下,后來就駕車回家了。
馮波強調,自己當時并未拿刀,只是用隨車攜帶防身的三節棍砸車打人的,“當時我喝酒興奮了,愿意接受公安機關處理。”馮波說。
黃濤的兩位朋友當時目擊了馮波砸車打人的過程,和文姬路派出所出警的過程。他們描述的過程和馮波的自述基本一致,不太一致的是“打人的人是否拿刀不好說,當時天黑看不清,只能看見他手上有硬東西。”
馮波也承認自己酒后駕車、砸車打人后又駕車回家。那么,當時出警的民警是否對其做過酒精檢測并采取強制措施呢?藍田縣公安局相關人士稱,公安局對此事很重視,正在做進一步調查。
藍田縣人大常委會代聯委工作人員經查詢后承認,馮波又名馮小波,確系藍田縣第十七屆人大代表。按照相關法規,對縣級以上的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如果采取法律規定的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應當經該級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或者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許可。到目前為止,藍田縣人大常委會尚未接到藍田縣公安局關于對馮波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的公函。(陽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