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對于一些企業“獨生子女費包括在其他福利津貼中”的說法,上海計生委規定:“獨生子女補貼不屬于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不屬于納稅人本人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收入,不征稅。所以,用人單位應當將獨生子女費作為稅后福利發放,而且單獨列明,既避免給員工造成新的稅負,同時也讓員工拿得明明白白。”
雖然有了法規,但是執行仍有難度,張東升委員告訴記者:“問題的癥結在于,人口計生委不擁有對企業的執法權,對于不按政策執行的企業無法進行處罰,這就是部分企業不怕員工投訴、不愿為這筆費用買單的原因。”
對此,有關專家建議通過人口計生委、勞動監察部門、企聯、工商聯的多方聯席會議制度,如讓勞動監察部門介入相關企業的違規行為,對企業進行處罰。此外,也可利用網絡輿論的力量,將違規操作企業的名單在相關部門網站上對外公布。
“錢雖然不多,但這也是國家對百姓的一個承諾,不應該是一筆糊涂賬,應該在發放監督上更加公開透明。”張東升委員表示,還將繼續為此事呼吁。(北京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