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社會救助體系,減輕困難群眾的喪葬負擔,即日起,我省將對包括城鄉低保對象、流浪乞討人員在內的五類困難人群,按照每人1000元的標準進行殯葬補助。
五類人群可享受殯葬補助
記者從省民政廳了解到,經省政府同意的《關于建立我省困難群眾殯葬救助制度的意見》,昨日已下發至各設市、區,正式開始實施。
按照《意見》規定,困難群眾殯葬救助制度的救助對象為具有本省戶籍,2012年1月1日以后去世的五類人員,包括城鄉低保對象;按照國家現行規定享受定期撫恤補助待遇的重點優撫對象;流浪乞討人員;縣級以上公安機關開具的允許火化證明的無名尸體;及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認定的其他需要救助的城鄉特殊困難群眾。
符合這些條件的救助對象若自愿選擇火化,將在遺體接運、存放、火化、骨灰寄存四項基本殯葬費方面,獲得每人1000元救助。其中,遺體接運費為200元,遺體存放(3日內)240元;遺體火化(普通火化爐)260元;骨灰寄存(2年內)300元。
救助資金實行專項管理
我省的殯葬救助資金將實行專項管理、專款專用,由財政部門在審核民政部門提供的相關資料后,及時撥付給殯葬機構。具體到補貼個人,救助對象在死亡后,火葬費用需由其親屬或其他負責辦理喪事的人員在殯葬機構先行支付,經過申請人申請、鄉政府或街道辦審核,縣級民政部門審批等一系列環節后,由申請人持《陜西省困難群眾殯葬救助申請審批表》、遺體火化證明和骨灰寄存證明到殯葬機構(殯葬管理所、殯儀館、火葬場)領取補助資金。
持五項證明到民政機構申請
如何申請救助?《意見》規定,救助對象死亡后,屬城鄉低保對象、重點優撫對象的,申請人持逝者城鄉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證、撫恤補助領取證等合法有效證件的,直接報逝者原戶籍所在縣(市、區)民政部門審批。流浪乞討人員及其他由民政部門直接管理的救助對象,持相關身份證明到縣(市、區)民政部門審批。
屬其他類別的,其親屬或其他負責辦理喪事的人員(以下簡稱申請人)可向逝者原戶籍所在地的鄉鎮(街道)民政工作機構申請。申請時,需要提供《陜西省困難群眾殯葬救助申請審批表》;醫院或社區居委會(村委會)出具的死亡證明;逝者戶口本、身份證;城鄉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證、重點優撫對象撫恤補助等合法有效證件;及其他困難群眾還需提交社區居委會(村委會)困難證明。(三秦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