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經檢察機關提起公訴,一審法院對廣西金秀瑤族自治縣首例“零口供”案被告人蒙某判處死刑。
被告人蒙某,農民,文盲,廣西金秀縣人,曾因盜竊被勞動教養1次,因3次犯強奸罪、1次犯逃獄罪、1次犯破壞監管秩序罪而被5次判刑,2010年4月刑滿釋放。同年5月15日,蒙某竄到金秀縣忠良鄉車田村平務屯附近,發現一位老太太在僻靜的山路上行走,頓生邪念,將老太太強奸并殺死。被害人龐某已是一位七十多歲高齡的老人,當天在趕集回家的路上被殺害。案件發生后,金秀縣檢察院立即派員介入案發現場引導公安機關偵查、取證。經偵查發現,剛刑滿釋放出來的蒙某有重大的犯罪嫌疑,但將其傳喚到案后,蒙拒不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為把穩案件證據關,檢察機關引導偵查人員當場提取被害人尸體體內分泌物、異物和蒙美朋的血樣,連夜送去進行DNA技術鑒定。經鑒定,蒙某的血樣參數指數與從被害人尸體內提取的分泌物、異物(DNA)參數指數完全一致。鑒定結論出來后,公、檢兩家緊急召開聯席會議研究此案,通過研究認為蒙某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但蒙某在鐵證面前仍然負隅頑抗,拒不招供。金秀縣檢察院首次在“零口供”的情況下批準逮捕了蒙某。案件進入審查起訴階段后,檢察機關派出骨干人員辦理此案,認真審查每一份證據,并多次提審蒙某,做其思想工作,但蒙自始至終都沒有供述自己的罪行。最后,檢察機關在“零口供”的情況下對被告人蒙某提起了公訴。
經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蒙某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鑒于被告人犯罪動機極其卑劣,作案手段極其殘忍,社會影響極其惡劣,犯罪后又拒不供述自己的罪行,態度非常惡劣,且屬累犯。因此,一審法院對被告人蒙某作出了死刑立即執行的判決。(本文來源:正義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