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后指揮攫取資源
2006年,關建軍、關建民、許建軍、王紅玉等組織者開始轉入隱蔽狀態,退到幕后指揮策劃。他們在繼續經營賭場的同時,把手伸向煤炭行業,巧取豪奪、霸占了平定西鎖簧煤礦、胡家莊煤礦、卓正煤礦、寧艾煤礦、北莊煤礦、昔陽北坪煤業等煤礦的經營權,該組織骨干成員還在陽泉市郊區、平定縣、盂縣開黑口子,大肆攫取國家資源。于是,4位組織頭目相互勾結,互相利用,大肆斂財,成為煤炭行業、房地產或其他行業的董事長、總經理,他們手下20余名骨干成員也被分配負責管理具體事務。在組織內部,骨干成員稱關建軍叫領導,稱關建民為二哥,稱許建軍為四哥,組織骨干成員之間以兄弟相稱。
南苑天露和狗場都設有關建軍、關建民、許建軍、王紅玉辦公室和休息場所,其骨干成員可以在其中記賬開房,許多起違法犯罪活動的策劃和善后都是從這里發號施令、部署傳達的。關建軍、關建民、許建軍等核心成員有一套控制組織成員的手段,比如他們縱容組織成員吸食毒品、嫖娼、賭博,反過來采用金錢、美色、毒品等控制組織成員,使他們死心塌地跟隨、依附關建軍等核心成員;一方面經常利用結婚、生病之際安撫、獎勵團伙成員,這些骨干成員感恩戴德,經常在犯罪活動中為核心成員替罪頂罪,為主子賣命。
毒瘤:為害一方惡行累累
嚴重干擾了基層政權建設
2005年,犯罪嫌疑人關建民、許建軍花兩萬元雇傭平定縣西鎖簧村村民投標西鎖簧煤礦,以1760萬元中標。但事后關建民等向該村支部書記李繼先行賄一輛價值18萬元的歐藍德轎車,只交給西鎖簧村528萬元就獲取了煤礦的經營權。開采中,在煤礦附近挖黑口子非法采礦,兩個煤礦開采所需的火工品大部分由其手下犯罪嫌疑人范紅喜非法購買,累計非法購買炸藥18噸左右,并違規帶至井下儲存。
2008年3月9日,井下非法儲存的炸藥發生爆炸,致井下6名工人死亡,多人受傷。案發后,關建民、許建軍以給100萬元另加服刑期間每年10萬元,誘騙分管技術的樊寶林將安全事故責任全部包攬。最終,沒掏一分錢,讓樊頂了罪,關建民、許建軍、范紅喜等逃避了法律的制裁。此外,關建民等經營西鎖簧煤礦期間,曾發生過3次重大責任事故,致4人死亡,都被瞞報。
嚴重干擾了司法程序的正常進行
2008年,犯罪嫌疑人王紅玉與李某合伙經營煤礦時,因利益分配多寡發生糾紛,王紅玉遂通過關建軍幫忙,以李某詐騙為名,將其立案偵查。案件提請批準逮捕過程中,陽泉市人民檢察院兩次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予批準逮捕。王紅玉兩次組織共400余人次圍堵陽泉市市委、市政府大門,闖入市委、市政府大院示威,借此向檢察機關施壓,造成了極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嚴重破壞了當地正常的經濟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