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已經治了三天病,還沒有掛號,病歷、化驗單也沒有,打點滴時,護士還“忘”了注入兩支價值千元的藥劑……昨日,西安市民胡先生陷入有口說不清的境地。
已經治了三天病,還沒有掛號,病歷、化驗單也沒有,打點滴時,護士還“忘”了注入兩支價值千元的藥劑……昨日,西安市民胡先生陷入有口說不清的境地。
“多虧我特意看了一下,要不價值一千多元的藥就被護士‘忘了’。”胡先生說,27日,他到西安現代醫院打點滴,當要打第二瓶時,本應該注射的兩支一千多元的藥劑,護士沒有注入。隨后,他詢問護士,兩個護士找了半天也沒找到藥瓶,最后承認忘記了。胡先生說,現在連病歷、化驗單都沒有,問醫院要對方也不給。
“是我們的護士沒有注入這兩支藥劑,她們說是忘記了,至于是故意的還是無意的,我們正在調查。當天我們就給胡先生補上了這兩支藥,并辭退了這兩名護士。”西安現代醫院院長楊鵬飛說。至于為什么不能給病歷、化驗單等票據,他解釋說,怕患者拿到證據賴上醫院。“他舉報護士工作失誤有功,我們已獎勵他100元,但是患者要求醫藥費全退的條件,我們不能答應,要是他拿到這些證據就會賴上醫院。”楊鵬飛說。同時,他承認沒掛號就給患者看病、藥劑忘了注入等都是醫院存在的失誤,他們將進行整頓。
“病歷、診斷書等是醫患關系形成的證明,要沒有這些就難以證明存在醫患關系。”昨日,許小平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小平說,按相關規定,掛號看病,開具病歷、診斷書等是必要的程序。因此,患者就診時,一定要讓醫院開具相關票據,這樣才能保護自身權益不受損害。“如果醫院存在不開病歷等行為,患者可以到衛生管理部門進行投訴。”昨日,西安市衛生局工作人員說。(華商網 周金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