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歷上明明開的是“維生素B2”,可拿到的藥卻是“維生素B12”。近日,西安患者魏女士在陜西省中醫醫院就醫時遇到了一件煩心事兒,她通過自己的經歷提醒大家在醫院就診過程中一定要步步留心。
吃了4天才發現藥不對
昨日下午,魏女士的愛人崔先生說,8月5日妻子到省中醫醫院皮膚科就診,診斷為濕疹,醫生開了幾種藥,服藥4天后,病情比以前還重了。于是找到醫生,醫生一看后說藥拿錯了,把維生素B2拿成了B12,當時醫生就把錯了的B12退掉了。
據魏女士回憶,當時是醫生在病歷上寫的處方,處方上藥名正確,而一旁的實習醫生或是助理根據病歷在電腦上輸入,可能是這個過程看錯了或輸入錯了。
記者在病歷上看到,8月5日醫生開的處方上共有4種藥,第二種就是1瓶維生素B2,并有醫生簽名。在8月17日,寫有“維生素B2藥物打錯,打為甲鈷胺膠囊”,同樣有醫生簽名。根據資料,甲鈷胺又稱甲基維生素B12,屬于維生素B12族的第四代產品。
昨日下午,該院醫患關系協調辦公室一位自稱姓楊的工作人員稱B2和B12都是維生素,不會引起患者病情加重。很多人就診不注意查對“病歷上的字我們都認不清,想著也不可能出錯。”崔先生說,妻子病情加重后只是覺得疑惑,當時都沒想到是藥開錯了,也沒看病歷,后來才看見病歷上的“維生素B2”。如果當時仔細查對病歷和取藥的單子是否一致,就不會導致后來的問題了。
像崔先生夫妻倆一樣,很多人就診時都不會仔細查看病歷、處方或者檢查單據,也不會將取的藥物和處方對比一下是否一致。市民趙先生有一次就診時需要做皮試,可后來護士才發現皮試的藥錯了,只好再忍受一次疼痛。“大多數人就診時都不會注意查對,都相信醫院不可能出錯,其實,就診、劃價、取藥要經過很多環節,難免有操作失誤或疏忽。”省內一家醫院的醫生分析說,大家不查看還有一個原因,就是醫學術語太專業,即使看了也不一定能看懂,何況雖然多次規范,很多醫生書寫病歷依然“天馬行空”。這位醫生認為,首先醫院應該嚴加管理各個流程的操作,醫生書寫病歷、處方字跡工整易于患者辨認,盡量減少杜絕失誤,作為患者,就醫過程也應該步步留心。華商報(李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