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以商場、超市等作為經營場所的,其經營場所證明只需提交租賃協議和加蓋出租方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從事動漫設計、電子商務、翻譯服務、軟件設計開發、網絡技術開發等不影響周邊環境和公共安全的經營項目,以及機動車運輸(含貨物運輸和旅客運輸)、個體演出、個體演出經紀等采用流動經營方式的個體工商戶,可以以自己的住所或經常居住地作為經營場所登記。
◆ 除國家明確限制的特殊行業和需要前置審批的外,從事個體經營的高校畢業生可根據本人意愿申請半年試營業,工商部門可先核發有效期為半年的臨時營業執照,免收注冊登記費。試營業期間,免于年度驗照,工商部門安排專人擔任“創業聯系人”重點予以扶持。
◆ 全省各級工商登記窗口要實施“綠色通道”專人負責制度,為高校畢業生等提供免費的優先服務、預約服務、延時服務及節假日加班服務。對高校畢業生創辦的個體工商戶或企業的輕微違法行為實施行政指導和首違只糾不罰。即以批評教育為主,給予行政指導,幫助其限期改正,不予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