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是世界人權日,今年是《世界人權宣言》(以下簡稱“《宣言》”)發表75周年。中國作為《宣言》起草的積極參與者,75年來,一直積極參與、倡導和踐行《宣言》。
在一國范圍內,人權的保障與實現是一項復雜的社會系統工程,全球人權治理更為復雜。面對紛繁復雜的國際環境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2023年6月14日,國家主席習近平在致全球人權治理高端論壇的賀信中明確指出:“中國愿同國際社會一道,踐行《維也納宣言和行動綱領》精神,推動全球人權治理朝著更加公平公正合理包容的方向發展,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共建更加美好的世界。”
全球人權治理應當堅持公平公正原則,切實保障全球公平正義。公平公正是全人類的共同價值。對于公平公正的追求貫穿于人類社會的歷史進程,對全球的人權保障與實現而言更是如此。公平公正原則提供了一種解決人權問題的國際準則,使得人權能夠在全球范圍內被平等對待。公平公正原則要求,在全球人權治理領域,各國和各國人民應該共同享受尊嚴和權利,國家不分大小、強弱、貧富一律平等,尊重各國人民自主選擇人權發展道路的權利,反對干涉別國內政,反對把自己的意志強加于人,維護國際公平正義。公平公正原則還要求國際關系民主化,支持聯合國發揮積極作用,提升發展中國家在國際人權機制中的代表性和發言權,推進國際關系民主化發展,反對霸權主義和強權政治。
全球人權治理應當堅持合理原則,適應國際力量對比新變化,更好維護廣大發展中國家正當權益。合理原則首先要求推動國際關系合理化,適應國際力量對比新變化推進全球人權治理體系改革,使全球人權治理體系更好地反映國際格局的變化,更加平衡地反映大多數國家特別是新興市場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的意愿和利益,更好地維護發展中國家正當權益。合理原則要求各國在追求本國利益是兼顧他國合理關切,各國應該彼此尊重核心利益和重大關切,反對將人權問題政治化。合理原則還要求推動全球人權治理規范的均衡發展,防止國際人權規范發展依照個別國家喜好而有所側重。這包括盡早推動反映發展中國家呼聲的發展權利的法律化,也體現為在國際機制對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的均衡保護。
全球人權治理應當堅持包容原則。在各國前途命運緊密相連的今天,不同文明包容共存、交流互鑒,在推動人類社會現代化進程、繁榮世界文明百花園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要尊重世界文明多樣性,尊重各種觀念組成的多元化人權文明。堅持文明平等、互鑒、對話、包容,以文明交流超越文明隔閡、文明互鑒超越文明沖突、文明包容超越文明優越。要弘揚全人類共同價值,以寬廣胸懷理解不同文明對價值內涵的認識,不將自己的價值觀和模式強加于人,不搞意識形態對抗。要尊重根植于各國具體國情的人權發展模式。促進和保護人權是全人類的事業,各國國情不同,歷史文化、社會制度、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存在差異,必須也只能從本國實際和人民需求出發,探索適合自己的人權發展道路,各國人民應該也能夠自主選擇適合本國國情的人權發展道路。
(作者是中南大學人權研究中心執行主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