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3月28日,美國聯邦參議院以68∶28票的結果,通過了《美國競爭法案》。這份長達2375頁的法案明確表示,其宗旨是以中國為“戰略對手”,提振美國在科技、教育、經濟、外交等多個領域的國際競爭力。
法案在參議院通過后,參議院多數黨領袖舒默毫不掩飾地說,在半導體、生物技術和其他高科技產業等技術領域,美國“承受不起屈居第二的后果”。白宮發言人普薩基在書面聲明中的表述則更加直截了當:“今天,參議院又向前邁進了一步——實現總統的愿景,加強我們的供應鏈,制造更多美國產品,在未來幾十年里擊敗中國。”
中國人民大學國家發展與戰略研究院研究員、美國研究中心秘書長刁大明接受中青報·中青網記者采訪時表示,寄望于“內病外治”根除美國自身的沉疴頑疾,提升綜合國力和治理能力,這種套路對美國而言并不新鮮;但通過立法將對華負面政策制度化、框架化,在中美邦交正常化之后還是第一次,未來中美關系可能面臨整體挑戰。
《美國競爭法案》新瓶裝舊酒
2022年《美國競爭法案》的出爐過程,可謂一波三折。
2021年4月,舒默與共和黨參議員托德·楊共同提出《無盡前沿法案》,旨在加大對科技領域的投資,贏得對華競爭,但由于爭議太大而未獲通過。5月,舒默又在已流產的《無盡前沿法案》基礎上推出《美國創新與競爭法案》,計劃投資2500億美元用于科技研發,為“與中國在技術領域的全面抗衡”作準備。6月,參議院投票通過了《美國創新與競爭法案》。然而,眾議院對此法案的反應卻不溫不火,該法案沒了下文。
與此同時,眾議院也在緊鑼密鼓地炮制自己的對華競爭法案。跟參議院一樣,眾議院的《美國競爭法案》也有個藍本——《生物經濟研究和發展法案》,由得克薩斯州眾議員艾迪·強森2021年7月提出,同樣因爭議較大而被擱置。在眾議院議長佩洛西等人的推動下,2022年伊始,該法案糅合先前的“美國芯片法案”“鷹法案”等多部法案,以“美國競爭法案”的新名字再次出現在國會上。2月4日,眾議院以微弱優勢通過了這部長達3610頁的法案。
眾議院將《美國競爭法案》提交參議院后,共和黨人卻認為其對中國“不夠強硬”,且“過度聚焦氣候變化和社會不平等之類的不相關議題”。參議院用新瓶裝舊酒,將《美國競爭法案》的內容換成了在眾議院擱置多時的《美國創新及競爭法案》內容,但法案名稱依然不變,并將修改后的法案返回眾議院審議。
據美國國會4月4日發布的消息,眾議院已要求召開協商委員會會議,就兩院法案的分歧進行討論。根據有關法律,參議院可刪除法案中“沒有實際支出”的條款,眾議院可否決與法案核心內容“不相關”的條款;確定一致版本后,呈送美國總統拜登簽字方能生效。
美國政府對華“競爭心切”
從目前發布的版本看,參眾兩院的法案既有相同之處,也有不同之處。兩院都強調技術教育的重要性,將大力投資科學、技術、工程及數學(STEM)等教育項目,并授權在未來5年內向國家科學基金會撥款約800億美元。兩院均強化美國在國際電信聯盟等國際技術標準制定機構中的領導地位——兩個版本都提到,北京正“積極爭取在這些領域的領導地位”。
兩院版本的最大區別在于貿易政策,體現出兩黨在經濟領域的不同政治立場。比如,參院版本中包含重啟關稅排除、退還進口商部分關稅的條款,但眾院版本中沒有這類內容;眾院版本中包含應對氣候變化的條款,體現出民主黨對氣候問題的一貫關注,但參院版本中沒有相關條款;眾院版本提到要“加強臺灣防務”,并要求將“臺北經濟文化代表處”改名為“臺灣駐美代表處”,但參院版本中沒有這一條。
在刁大明看來,這些區別都是細節問題,兩院版本并沒有方向性的重大差異。兩院政治定位不同——參院側重于宏觀戰略方針,眾院則代表更碎片化的利益訴求。兩院版本的主要分歧,體現在如何提升美國綜合實力、如何進行利益分配上,在對華方面的分歧微乎其微。實際上,動輒數千頁的法案本身就是一部“對華戰略競爭總劇本”,目的是通過“一攬子方案”覆蓋各方訴求,從而獲得盡可能廣泛的認可。
華盛頓對華“競爭心切”,在《美國競爭法案》推出前早已昭然若揭。去年7月,拜登簽署一項“促進美國經濟競爭力”的全面行政令,旨在打擊各行業的“躺平”現象。在該行政令下,美國成立了白宮競爭委員會,成員包括司法部、運輸部、商務部、農業部、證券交易委員會、聯邦通信委員會等一眾高官,以監督行政令的落實。
刁大明認為,這一系列動作說明,白宮“已經迫不及待,等不到立法就要行動”,對于《美國競爭法案》自然是樂見其成。因此,兩院對此法案的協商過程并無懸念,“一兩周內應該就能出結果”;法案提交到拜登手里,也會很快簽署通過。另據法新社分析,這一法案將讓拜登在11月的中期選舉之前有更多的“政績”可談。
“美國自己得病卻讓中國吃藥”
據粗略統計,眾院版法案中有440處提到“China”——平均每8頁就出現一次“中國”;參院版法案中有663處提到“China”——平均每3.6頁就出現一次“中國”。“中國”儼然已成為推動提升美國競爭力的“工具”。
無論哪個版本的《美國競爭法案》,涉及“中國”的條款大致有三類:一是在科研、經濟、外交等領域與中國展開競爭;二是對中國政府、產業和企業施加限制或直接打壓;三是對涉港、涉疆、涉藏、涉臺等中國內政問題進行干涉。尤其是在“對華競爭”方面,參眾兩院基本形成了一致意見。
根據中國國際關系問題研究院對兩院版本的梳理,其中的共識包括:授權美國國務院聘請專家,協助美國企業進行涉華供應鏈管理事務;支持對華經濟脫鉤;應對中國向“對美具有重要戰略價值的外國政府提供援助和融資的行為”;推進亞太地區基礎設施項目;要求美國國務院在法案生效后180天內遞交關于“中國對外能源發展投資態勢”評估報告,此后每5年提交一次報告;促進美國信息通信產品服務出口和供應鏈渠道多元化,減少對華進口依賴,等等。
“近年來,《美國競爭法案》是美國兩黨能達成共識的、既涉及政策調整又涉及財政支出的少有重大法案之一。”刁大明說,通過立法確定負面對華政策框架,對中美關系必將造成更消極的影響。此外,法案中的某些條文并沒有相應的落實方案,也就意味著沒有時效限制,一旦某些政客打算在對華事務上采取負面行動,隨時可以找到所謂立法依據——“這對中美關系而言就像懸在頭上的劍”。他指出,自中美邦交正常化以來,中美之間從來沒有發生過這樣的情況,未來中美關系可能不再只是在某些具體議題上發生齟齬,而將遭遇“整體的、前景的挑戰”。
對于涉華意味濃厚的兩版《美國競爭法案》,中國外交部都作出了回應。今年2月眾院版本發布時,發言人趙立堅表示,該法案充斥著冷戰思維和零和理念,詆毀中國發展道路和內外政策,鼓吹對華競爭,就涉臺、涉疆、涉港、涉藏等問題指手畫腳。3月參院版本發布時,發言人汪文斌表示,相關法案涉華內容與中美兩國各界希望加強交流合作的普遍愿望背道而馳。美國怎么發展是美國自己的事,不要把中國當假想敵,動不動拿中國說事。
“把解決自身問題的方式寄托在‘內病外治’上,自己有病卻讓別人吃藥,顯然不可能有效解決美國自身的問題。”刁大明說,這表明美國兩黨對國內問題缺乏清醒認知。二戰后,美國政府對內實施“體制性領導”,對外進行“對抗性領導”。進入21世紀以來,美國各層面的問題日益凸顯,國家發展陷入內外交困的狀態,必須進行相應調整,如提振國家競爭力、提升回應民眾訴求的治理能力等。
然而,美國兩黨制的政治結構和各方代表的不同利益,很難形成解決其社會問題的合力。“因此,美國需要一個說辭來給自己解套,即通過解決‘中國問題’來解決自身問題。當然,在應對‘中國問題’時,兩黨也有不同的利益訴求。”刁大明說。
打壓中國難以阻礙中國發展
在《美國競爭法案》涉及的所有對華競爭領域中,半導體制造業是重中之重,兩版法案均計劃撥款520億美元投資于美國半導體行業。
推出該條文的思路有跡可循。2021年全球遭遇的芯片荒,至今仍未明顯緩解。上任不久后,拜登即在白宮召開半導體峰會,表示將以“激進”方式投資半導體和電池領域。同年9月,拜登政府要求多家半導體公司提供芯片供應鏈信息,以便掌握半導體供應現狀。就在參議院通過《美國競爭法案》幾天之前,美國商務部長雷蒙多召開跨黨派會議,討論美國在芯片領域如何與中國競爭。
“美國認為,半導體制造業是未來美國可以引領世界科技的方向。除了半導體芯片,包括AI在內的高新科技都有重要意義。顯然,美國要在這些方向上繼續發力。”刁大明認為,美國既然將世界格局定位為“戰略競爭”,就要在有效保證美國競爭力和領導力的領域提前布局。美國素有確保其在尖端科技領域占得先機的慣例,從旨在研發核武器的“曼哈頓計劃”,到小羅斯福時代提出的“無盡前沿法案”前身,概莫能外。只是,《美國競爭法案》與當年的計劃相比具有更加明確的針對性。
但是,動用國家力量是否就能實現戰略目標?以芯片制造為例,包括原材料生產、相應技術、在經濟全球化背景下早已高度分工的制造環節等,美國是不是都能在短期內掌握?刁大明認為,美國的做法違背了經濟全球化的邏輯。就算有足夠資金支持,就算不會引起有關國家和地區的政治抵觸,要將完整的產業鏈搬到美國國內,“恐怕也不是三五年就能辦成的事”。試圖通過在這些領域保持領先,從而達到壓制中國發展的目的,也未必能如美方所愿。
面對美方近年來的一系列遏華舉動,中方一直強調,新時期中美相處應該堅持三點原則,即相互尊重、和平共處、合作共贏。刁大明表示,戰略是綜合性的,如加強高層溝通、尋找更多的可能合作點、充分調動美國國內和全球范圍內的積極因素等。
回顧過去一段時間的中美互動,刁大明指出,即便中美之間摩擦不斷,但經貿結構仍然保持穩定,中國對美出口甚至有增無減。退一萬步說,即便將來中美徹底“脫鉤”,也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加快中國自主創新的步伐。他說:“盡管美國的國力和影響力不容小覷,但也難以阻礙中國的發展。歷史經驗早已說明了這一點。”
本報北京4月6日電
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胡文利 來源:中國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