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以色列和巴勒斯坦新一輪的沖突又一次吸引了媒體的目光。網上不乏將猶太人定居點稱為以色列“殖民前哨”的聲音。其實,猶太人定居點面積有限,人數有限的定居點猶太居民也并不能改變約旦河西岸的人口結構,稱這些定居點是“殖民前哨”言過其實。
1917年英國政府將猶太人在巴勒斯坦地區購地移民定居合法化;1947年英國撤出巴勒斯坦地區之前,巴勒斯坦地區已有60萬猶太移民
早在1878 年,來自歐洲的猶太移民就在距特拉維夫市8 英里處的密克雅建立了第一個農業墾殖區, 這被視為現代猶太定居點的開端,。到1898 年為止, 猶太移民共建立定居點22 個。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后, 隨著奧斯曼土耳其帝國的崩潰, 巴勒斯坦成為英國的勢力范圍。1917 年英國政府發表《貝爾福宣言》,允許猶太人在巴勒斯坦成立猶太民族的居住地。猶太人在巴勒斯坦購置土地移民定居合法化。1920 年巴勒斯坦正式成為英國的托管地, 原先屬于奧斯曼當局的土地開始重新出售。到1947 年11 月英國撤出巴勒斯坦地區,聯合國分治決議時為止, 猶太人已地購買了面積達45. 5 萬英畝的土地, 建有定居點200 多個, 安置移民約60 萬人。
猶太人定居點須建立在“荒地”等國有土地上,以色列嚴禁在巴勒斯坦人的私有土地上建猶太人居民點
約旦河西岸地區和加沙地帶是以色列在1967年對阿拉伯國家的六日戰爭中占領的阿拉伯土地。法理上,在以色列占領約旦河西岸,而巴勒斯坦尚未建立主權國家的前提下,以色列需要對該地區進行軍事管轄(Martial law)。在該地區未有領土爭端之前,約旦河西岸地區執行奧斯曼土耳其和英國的法律,即連續三年沒有人居住和開墾的“荒地”(Wasted Land)屬于“國家”所有,在政府無力組織人員耕種或進行其他方面的開發利用的情況下, 可以將土地使用權租賃出去。以色列最高法院沿襲了當地習慣法的精神,在1979年規定約旦河西岸所有的猶太人定居點都必須建立在“國有的土地”(包含上述“荒地”)上,不得強占阿拉伯人的私有土地建立居住點,任何強占阿拉伯人私有土地的居住點都屬于“竊取土地”并將遭到強拆。
定居點建設須經政府和軍方批準,否則將會強拆:2013年,以色列最高法院裁定一定居點“偷竊”巴勒斯坦人土地,令政府拆除
在實踐中,要想在這塊被占領土上建立定居點,需要經過以色列軍方和政府領導人的批準。2007年12月,以色列政府具體規定了任何在約旦河西岸新建定居點的行動都需要征得以色列總理和國防部長的同意,不允許征用巴勒斯坦居民的私有土地建設猶太人定居點。2008年,6名巴勒斯坦土地所有人向以色列司法機關提起訴訟,要求以色列政府拆除建在其私有土地上的非法居民點。2013年,以色列最高法院裁定這個名為Migron的猶太人定居點“非法“,并命令以色列政府限期拆除該居民點。
猶太人定居點面積有限,并未改變約旦河西岸和加沙地帶人口結構;約旦河西岸和加沙仍然是阿拉伯居民占主體的地區,“以色列想通過建設居民點將巴勒斯坦猶太化”并不符合現實
根據世界銀行和以色列官方2013年的數據,約旦河西岸和加沙地帶人口為417萬,而其中猶太居民只有不到35萬,僅占8.3%。即使根據巴勒斯坦中央統計局2011年的數據,約旦河西岸和加沙地帶的猶太居民也只有51.8萬人,僅占總居民人數的17%,遠沒有達到能夠大幅改變當地人口結構,從而達到“殖民統治”的程度。相較之下,從1967年以色列占領約旦河西岸和加沙地區到1994年巴勒斯坦在這兩個地區實現自治,該地區的阿拉伯居民數量從95萬增長到了300多萬,增長了3倍多。
另外,猶太人定居點在約旦河西岸地區所占面積相當有限。以色列非政府組織B'Tselem稱約旦河西岸定居點用地面積僅占西岸總面積的1%;即使根據巴勒斯坦中央統計局2011年的數據,以色列在約旦河西岸地區包括軍事據點和定居點在內的所有用地面積,也僅占該地區的13%,且80%的猶太人定居點都在約旦河西岸靠近以色列的地區,比如約旦河西岸最大的猶太人定居點之一Ma’ale Adumim隔耶路撒冷只有30英里,被視作是耶路撒冷的郊區。
2005年以色列主動“單方面無條件”從加沙地帶撤出所有居民點以促進和談,哈馬斯卻拒絕了以色列和談的要求
1979年,為了鼓勵約旦和阿拉法特領導的巴勒斯坦解放組織加入埃及和以色列的和平進程,以色列主動暫停新建猶太人居民點3個月,但約旦和阿拉法特拒絕何談。2005年,以色列政府決定單方面無條件從加沙地帶撤除所有定居點,將9,000多名以色列公民從加沙地帶強行撤回,將價值數千萬美元的工廠、設備留在原地給了巴勒斯坦人。這樣主動、單方面的行動,也并沒有把哈馬斯帶回到談判桌上來。2010年,以色列政府又主動暫停猶太人居民點建設10個月,巴勒斯坦方面直到最后階段才加入和談,并在以色列方面不同意延長停建居民點時間后,再一次拒絕了和談。(文/巴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