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陸續推動使用的2014版旅游合同示范文本中,最引人注目的內容莫過于:無論是在境內還是境外,游客如從事違法或違反社會公德的活動,旅行社有權單方解約。但是,對于文明旅游這一“系統工程”而言,一份旅游合同會否帶來足夠的約束力?
游客整體素質仍待提升、不文明旅游行為仍然屢現不止,這樣的環境下,如此疑問并不會顯得突兀。我們已經通過法律法規、呼吁倡導等各種方式表達了對于文明出游的呼喚,但這樣的呼喚似乎還未直達每一位游客的內心。
如何讓文明出游的意識入腦入心,除了“高大上”的口號宣傳和嚴厲的法規約束,還需要一個各方齊心“念念不忘”的環境來培養游客的文明意識。
念什么?怎么念?法律是一道不得不念的“緊箍咒”。但這道“緊箍咒”要想念得好,還需要有具體罰則和有力的執法力量跟進,“緊箍咒”才能起到約束行為的成效。如果因缺乏效力而被念成了“蚊子叫”,恐怕其威力光環不久就會散失殆盡。
除了“緊箍咒”這樣的“大招”,更需要領隊、導游等從業者拿出不厭其煩、眼疾嘴快的態度,履行好告知和監督義務,把出游行為規范等內容作為“百念不厭”的“口頭禪”,及時糾正游客的不文明行為。當然,當實在“念”不下去的時候,旅行社也不應再流連于經濟利益而忍辱負重,畢竟手里還握著不文明游客的去留大權,為了更多游客的利益,該出手時就出手。
但罰出來的文明不是長遠之計,文明出游,僅要靠外部的約束和管理,還有賴于游客將此意識內化于心,成為文明出游的“追隨者”。實現這一目標,離不開從基礎教育開始進行的公共意識培育,離不開入腦入心的宣傳引導,離不開游客心中國家形象意識的建構,更離不開公共空間的文明環境建設。
暑期旅游高峰即將到來,文明出游又將成為國人面對的公共考題。雖然“主流”已現清澈,但一些不文明行為的“支流”依然在流淌。我們期待有一日,文明出游成為人人心中“念念不忘”的意識紅線,和諧快樂的旅程必會發出曼妙的回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