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數據時代”的到來,毫無疑問會給人們帶來空前便利,實現了足不出戶而洞察天下。然而,不容忽視的是,人不僅是信息、數據的使用者,還是生產者。可以說,大數據時代最大的隱憂在隱私和安全方面。
曾經江西市民與他人在網上打起“口水仗”。對罵之余,對方把她的單位、姓名、手機號公之于眾,并將一些損害其名譽的文字發到其單位官網、領導和同事的微博上;
去年,方舟子與360公司的論戰引來了眾多的參與者,一些業界人士甚至爆料說,他們掌握了360公司侵犯網民隱私的證據……
一項網民調查顯示,90%的被訪網民表示曾遭遇個人信息泄露,89%的被調查者表示不堪個人信息泄露之擾。“給我們三句他說過的話,10小時內就能搞清楚他是誰、在哪里”,某網絡偵探公司的這一說法雖然有些夸張,卻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當前網絡信息安全形勢的嚴峻。
用戶隱私屢屢在網絡上“裸奔”。技術難道成了互聯網“為所欲為”的保護傘?
中國社會科學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秘書長姜奇平認為,除了技術帶來的監管難題,立法滯后也使監管處于無法可依的狀態,“雖然有相關的法律,但都很粗略,互聯網企業知道即使它侵犯了用戶隱私,法律也拿它沒辦法。”
隨著大數據時代的到來,技術的發展也提出新的挑戰,互聯網隱私保護就是其中的難題之一。這是中國的難題,在發達國家也一樣。據悉,早在2010年,德國柏林就舉行過數千人參加的爭取數據隱私的游行;2012年,奧巴馬政府公布了隱私人權法案,號召公司在使用私人信息時將更多的控制權交給用戶;歐盟也提出了一項關于“被遺忘的權力”的法案,消費者有權要求公司清除他們的個人數據。但這些法案真正要落到實處還需要很長的時間。
一方面,技術進步與法律滯后使監管乏力,互聯網廠商與法律打擦邊球;一方面,隨著互聯網的普及及技術的發展,無論是圍繞企業的銷售,還是公共事業,以及個人情況,都變成了以各種形式存儲的數據。網民不得不在享受互聯網帶來的便利的同時遭受著個人隱私安全的威脅。
大數據時代是新技術發展的必然,不管接受與否,我們現在已經進入了大數據時代。如何保護個人信息安全?面對技術進步以及信息呈幾何級數增長,一方面,立法部門需要使法律更加具體和細化,其反應機制也應該越來越快,為監管部門提供及時有效的監管依據。另一方面,需要借鑒他國立法經驗,以及各國政府之間的合作,共同保護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