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月1日《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實行。10余年來,我國政府堅持打擊盜版,力推軟件正版化。時至今日,隨著全國31個省(區、市)的省級政府機關軟件正版化檢查整改工作全面完成,軟件產業發展成為產值過萬億元的先導性產業。同年2月4日,國務院公布《奧林匹克標志保護條例》;8月2日,國務院頒布《著作權法實施條例》;8月3日,國務院頒布《商標法實施條例》;12月28日,國務院作出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的決定。
2003年11月2日,國務院發布《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
2004年8月,國家保護知識產權工作組成立,大力加強保護知識產權的統籌協調。工作組成立后,在全國范圍內部署為期一年半的保護知識產權專項行動,開展每年一屆的“保護知識產權宣傳周”活動,建立了與外商投資企業定期溝通協調機制。9月17日,《國防專利條例》公布。
2006年5月18日,國務院頒布《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
2008年12月27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通過專利法修正案, 國務院審議并通過《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
2010年2月26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的決定》。
2011年10月以來,國家知識產權局牽頭在全國范圍內集中開展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專項行動。
2012年,商標法第三次修改工作穩步進行。(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