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換的舊件歸蘋果公司, 無法保證維修期間客戶資料安全……昨日,中消協聯合全國副省級以上城市的消協再度點評蘋果維修合同中的十大不公平格式條款,這些條款主要存在兩方面問題:一是部分條款內容違反法律規定,二是一些規定不明可能損害消費者權益。據悉,這是本年度內消協組織第三次向蘋果“發難”。
截至記者發稿,蘋果方面仍未對消協的點評做出任何回應。今年六七月份,中消協曾兩度點名批評蘋果維修合同不公平格式條款及售后服務存在的“霸王條款”,要求蘋果進行整改。對于中消協等部門于今年6月聯合發布《蘋果維修合同不公平格式條款點評意見》一事,蘋果方面也未曾公開回應。
消協指出蘋果十大問題
●問題一:更換舊件歸公司
“如果維修不屬于保修范圍,……蘋果將保留被更換的零件或產品作為其財產,同時更換的零件將成為您的財產。”
點評:消費者購買蘋果產品后,不管三包期內還是三包期外,對于所購產品及其零配件、部件消費者都擁有所有權,并有權對其占有、使用、收益、處分。該條款違反了我國《物權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侵犯了消費者的所有權、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
●問題二:零件90天無缺陷
“如果維修不屬于保修范圍,蘋果保證:(1)其將以稱職、熟練的方式履行維修服務;(2)除非蘋果另有規定,用于維修您產品的所有零件在九十天內不存在材料和工藝方面的缺陷。”
點評:《產品質量法》規定,缺陷是指產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財產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險。生產者應當對其生產的產品質量負責,產品質量應當不存在缺陷。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產品以外的其他財產損害的,生產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蘋果公司有關九十天內不存在缺陷的期限規定違背我國法律的有關規定,應屬無效的單方聲明。
●問題三:送修產品受損只賠維修、更換費
“如果任何產品在蘋果保管期間損壞或丟失,或者因維修而導致任何其他損害或損失,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蘋果的責任僅限于受損產品的維修或更換費用。”
點評:經營者在維修過程中,負有妥善保管產品、保證維修質量的義務。因保管或者維修不當,可能造成對消費者和其他第三人的侵權和違約。無論侵權還是違約,都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蘋果的規定大大減輕和免除了蘋果因自身過錯可能承擔的民事責任,排除了消費者的主要權利,違反了我國相關法律規定。
●問題四:數據保密無能力
“蘋果明確不保證其有能力(i)維修或更換您的產品,而不會導致程序或數據損失或風險,并且(ii)對數據保密。”
點評:根據《合同法》和《家電維修服務業管理辦法》規定,蘋果公司在提示消費者加強數據保護的同時,對于在維修服務中獲得的消費者數據負有保密義務。包括不得隨意復制、存儲、披露,不得非法出租、出售、傳播、濫用等。這條規定的實質,是以格式條款的形式減輕免除經營者的責任,逃避對消費者應盡的數據保密義務。
●問題五:沖突法條款被排除
“本條款和條件適用中國法律(但不適用其沖突法條款)。”
點評:外國經營者在他國進行經營活動,要遵守包括所在國沖突法在內的所有法律,不能排除所在國某些法律的適用,否則,構成對所在國國家主權的侵犯。該條款用“沖突法”的名義否定中國法律的效力,是不能被允許的。
●問題六:信息使用范圍少制約
“您同意并理解,為根據本條款和條件提供維修服務,蘋果有必要收集、處理和使用您的個人信息。蘋果將根據《蘋果客戶隱私政策》(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