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全國公安機關統一簽發并正式啟用電子普通護照。記者從市出入境管理總隊了解到,電子護照啟用首日,全市共辦理2300多本。
據了解,辦理電子護照的申報條件、收費標準等均與以往相同,但辦理時限略有延長,從原來的7個工作日改為10個工作日。
另外,申領電子護照需要在現場錄入指紋并掃描個人親筆簽名,這一過程只需10多秒。對于不滿16周歲的公民申請電子普通護照,監護人同意提供申請人指紋信息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可以現場采集。
據了解,昨天全市共辦理2300多本電子普通護照,和平時平均1700多本相比上升明顯。這主要是受前天系統升級暫停辦理影響。
市出入境管理總隊提醒,近段時間是電子護照簽發初期,可能申請數量較多,此前持有有效普通護照的,可繼續使用;護照簽證頁即將用完、護照有效期不足6個月的,選擇避開辦理高峰時段前往申請換發。(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