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初,教育部印發了《關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其中對高校高水平運動隊招生的工作定位、項目范圍、錄取程序等作出明確說明。此舉意味著在“三年過渡期”結束后,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于2021年聯合發布的《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規范高校高水平運動隊考試招生工作的指導意見》將正式實施。高水平運動隊招考標準和模式的改革,將進一步夯實高水平競技體育人才的培養基礎,加速體教深度融合進程,為我國教育強國和體育強國目標的實現注入更多活力。
回歸設隊初心,以嚴格標準驅動高水平運動隊高質量發展
競技體育水平是衡量國家體育綜合實力、展現體育強國建設水平的顯著標志。作為國家培養高素質體育人才的重要抓手,高水平運動隊設立的初衷是在承擔世界大學生運動會及其他國際國內重大體育比賽參賽任務的同時,不斷筑牢我國競技體育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基礎,選拔培養一批競技體育戰略儲備人才。自1986年相關工作啟動以來,各高校已依托高水平運動隊培養出眾多在奧運會、世界大學生運動會等賽事中斬獲佳績的優秀運動員,但與此同時,高水平運動隊距離成為“國家高水平體育人才培養高地”的建設要求尚有一定差距,部分學生存在競技水平偏低、發展潛力缺失等問題。《通知》對考生從事的運動項目、本人的運動技術等級、體育測試成績做了更加嚴格的要求,以往二級運動員即可進入高水平運動隊招生范圍,此次提高至一級運動員,并明確自2027年起,在“一級”之外還將加入“近三年在體育總局、教育部規定的全國性比賽中獲得前八名”的運動成績要求。上述政策充分體現出高水平運動隊招生改革“嚴”的趨勢、“高”的標準,不僅是對高水平運動隊設立初衷的回歸,也有助于讓那些運動成績好、發展潛力大、心懷體育報國之志的青年競技體育人才脫穎而出,將高水平運動隊真正打造為高水平競技體育后備人才會聚之地。
回歸教育初心,以多維考核驅動運動員學生高質量發展
高校高水平運動隊是依托國民教育體系開展競技體育后備人才遴選培養的形式,其建設需要兼顧教育和體育的一般要求與基本規律。高水平運動員是賽場上的競技者,更是校園中的求學者,無論最終是否走上職業體育的道路,作為一名學生,必須不斷提升自身的文化素養、綜合素質。針對以往高水平運動隊建設實踐中學訓矛盾突出、部分運動員學生文化成績偏低且入校后學習困難的情況,《通知》特別加強了運動員學生和普通學生文化成績標準“同進同出”的要求,明確文化成績入口使用全國統一高考成績,并提升了成績標準。在“高要求”的同時,《通知》也為特殊人才升學開辟了“綠色通道”,允許高校面向體育專業成績突出、具有特殊培養潛質的考生建立文化課成績破格錄取機制。上述舉措有助于進一步踐行“陽光招生”理念,提升高水平運動隊招考方式的公平性,并強化運動員學生學習的主動性和自覺性,引導其統籌好學訓關系,在刻苦訓練之余持續提升個人文化素養和綜合能力,夯實多元化就業、終身化發展的知識和能力基礎。
錨定培養特色,以差異化發展驅動新設體育專業高質量發展
專業是高校人才培養的基本單元。為順應高水平運動隊招考模式改革趨勢,部分高校近年來新申請設立了體育教育、運動訓練等體育類專業。此舉對完善高水平運動員的培養機制、加強體育類人才的精準化培養,以及使運動員學生在讀期間學其所長、未來就業用其所學都有著重要促進作用。但另一方面,專業建設是一項長期的系統工程,需要在找準定位的基礎上逐步積淀。例如,國內已有300余所高校開設了體育教育專業,而為高水平運動員新設的體育教育專業如果在設立之初未找準定位、錨定特色,很容易引發專業核心競爭力缺乏、培養人才社會認可度不高等問題。為此,各相關高校在發展體育類專業的過程中,要充分聚焦學校在高水平運動隊建設中取得的累積優勢,尤其要重點考慮運動員學生運動技能水平高、熟悉運動項目規則、了解運動項目文化等特點,結合國家近年來深化體教融合、促進退役運動員轉型為體育師資、大中小學新設專門教練員崗位等政策動向,研究設置體育師資類、教練員類課程模塊,夯實運動員學生教、訓、賽復合能力,為其退役后轉型為優秀體育師資、學校教練員等提供助力。
加強資源整合,以協同發力驅動體教融合高質量發展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少年強、青年強則中國強。”建設教育強國、體育強國,必須做優做強青少年體育工作,深化體教融合,實現青少年健康促進體系、訓練體系及體育競賽體系深度融通是其關鍵發力點。作為體教融合的標桿工程,高水平運動隊的建設成效事關體教融合工作的顯示度。目前,部分高水平運動隊存在招生人數偏少、優秀教練員缺乏、訓練保障不足等問題。要解決這些問題,單靠高校自身遠遠不夠,應推動高水平運動隊建設盡快從“學校單獨承辦”模式轉變為“學校牽頭,多方共建”模式。通過與運動項目協會、體育俱樂部、企業等社會力量合作,高校既可以引入高水平教練團隊、專業訓練場館等優質資源,提升高水平運動隊訓練競賽的專業化、科學化程度,也可以進一步暢通運動員學生進入省隊、國家隊、職業俱樂部的體制機制,為在隊學生成長為卓越競技體育人才提供更高平臺和更多機遇。
(作者:高鵬,系北京體育大學副教授、博士生導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