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察動機:新修訂的《精神衛生法》規定:“心理咨詢人員不得從事心理治療或者精神障礙的診斷、治療。然而,實際情況是,很多大醫院心理門診的大夫,更傾向于直接給患者開藥,心理咨詢在門診中變得非常罕見。業內心理醫生自曝稱,患者多,診費低,直接開藥方便劃算,很多醫生更愿意去社會上的心理診所做兼職。
個案
患者到大醫院心理科就診
被介紹一家社會上的心理俱樂部
劉璐(化名)上高二時,經常會感到情緒低落、失眠,她在河南老家的一所綜合性醫院——鄭州醫院檢查,掛號的科室是精神醫學科。醫生診斷的速度非常快,用幾分鐘時間聽劉璐口述病情后,便開單子讓她去做一系列硬性檢查,隨后開藥治療。劉璐說,當時每兩個月就要去醫院開一次藥,病情稍微控制了一點,但沒有根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