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一場情感糾紛,安徽醫科大學在校生胡某在圖書館持斧頭砍死同校學生談某,造成震驚合肥的“安醫大圖書館血案”。胡某一審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合肥市檢察院以量刑偏輕為由提出抗訴,省檢察院支持抗訴并派員出席二審法庭審理。今天上午9時,這起案件的二審在省高院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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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糾紛釀慘案
胡某,宿州泗縣人,23歲,安醫大第一臨床學院一總支08級臨床醫學專業學生。談某,銅陵人,22歲,該校生命科學學院09級生物醫學工程專業學生。兩人同時喜歡上08級臨床醫學系一名女生,為此發生過幾次言語沖突。胡某對談某懷恨在心。
一審時,公訴人詢問胡某的殺人動機,胡某哭著稱,他與談某同時喜歡上女生小文,兩人為此發生過三次言語沖突。2012年下半年,胡某發現談某經常跟小文一起去圖書館上自習,胡某認為談某插足了自己與小文的感情,他開始用跟蹤、圍堵的方式騷擾小文,為此談某曾三次找到胡某,要求他離小文“遠一點”。
2012年12月20日7時許,胡某攜帶一把斧頭,來到談某常去的學校圖書館六樓閱覽室,對談某的頭、頸部連砍數斧,致談某當場死亡。隨后,胡某被聞訊趕來的學校保安制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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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某一審獲死緩
合肥市中院一審審理認為,胡某犯罪手段殘忍,犯罪情節惡劣,論罪應判處死刑,但鑒于其具有自首情節,當庭亦認罪、悔罪,且本案確因感情糾紛而引發。據此,合肥中院判處胡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案件宣判后,合肥市檢察院認為該案件作案手段殘忍、社會影響惡劣,以量刑較輕提起抗訴,建議判處胡某死刑。
昨日,被害人談某父母的一審附帶民事訴訟律師曹采峰對記者表示,在一審審理過程中,談某父母已向法院申請撤回了附帶民事訴訟。曹采峰透露,談某父母表示不要胡某家的賠償,只需要給死者一個合理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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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案毀了兩家庭
在省高院,被害人談某母親告訴記者,慘劇發生至今,其與談父整日以淚洗面。
8:23,記者在省高院一樓大廳看到,被害人談某的母親將談某眾多獲獎證書、獎狀及生前照片擺放在桌上,看著照片想起談某的音容笑貌,談母默默地流著淚水。為了能夠第一時間知曉審判結果,談某的親戚一行20多人今早5時許便包車從銅陵趕來合肥。
和談家一樣,胡家同樣沉溺在傷痛之中。胡某家人告訴記者,胡父也一直沉浸在悲痛中,怎么也想不到兒子會做出這種事。據了解,案發后,胡某家人曾幾次找到死者家屬表示愿意賠償,并稱愿意把女兒過繼給談家,為老人養老送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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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訴人要求判死刑
9時整,二審正式開庭。庭審中,當公訴方質問被告胡某,為何要在淘寶網上購買斧頭時,胡某表示,自己由于害怕,擔心無法控制對方,“當時因為對談某的氣憤,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緒,還帶了一把水果刀?!碑敼V人問為何談某被砍傷在地后,還要繼續對其施暴,胡某哭著解釋,“因為前夜我與對方發生言語沖突,我害怕他事后會報復我。”
公訴方認為,從眾多證據中,被告人胡某故意殺人案性質惡劣,從購買作案工具及與被害人談某的言語中可以明確看出,胡某的故意殺人意圖明顯,且在作案過程中,胡某對談某的要害部位頸部動脈處連續砍擊,并在其受傷摔倒后,繼續砍擊。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胡某適用于死刑。
截至記者發稿時,本案仍在審理中。
案件審理過程
·2012年12月20日,安醫大圖書館內發生血案,一名學生用斧頭砍死另一名學生。
·2012年12月30日,胡某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蜀山區檢察院批捕。
·2013年3月,此案由蜀山區檢察院移送到市檢察院審查起訴。
·2013年7月,專業鑒定機構對胡某進行精神鑒定,確認他在案發時精神狀態正常。
·2013年10月25日,一審開庭,法庭上,胡某曾試圖兩次下跪請求原諒。
·2013年12月,一審法院判決胡某死緩。
·2014年2月20日,省高院重新開庭審理此案。(本報記者 王峰/文 虞俊杰/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