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年6月起,陜西省房地產開發項目車位、車庫的租售已列入房地產市場調控內容。具有獨立產權的車位銷售價格漲幅須低于當年本地新建住房價格漲幅水平。
車位租售列入房地產市場調控
根據省住建廳和財政廳的要求,從2011年6月份起,房地產開發項目車位、車庫的租售列入房地產市場調控內容,對具有獨立產權的車位、車庫出售應與商品住房相同,對其預(銷)售、價格備案等相關內容一并納入房地產市場監管,銷售價格漲幅應低于當年本地新建住房價格漲幅水平。
占用共有道路車位屬業主共有
占用業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屬于全體業主共有,只能出租;配建的獨立車位、車庫產權清晰的可出售、附贈、出租;利用人防工程設施建設的車位、車庫及其他建設的機械車位、車庫不得出售。開發建設單位在銷售商品住房時,應將車位、車庫的配比情況、銷售價格與商品房的銷售價格同時向物業買受人予以明示,并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約定。
出租車位合同期不得超過1年
開發建設單位在銷售規劃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時只能面向本小區業主,在滿足一戶一個車位的基礎上,可考慮其他業主的需求。
開發建設單位在出租車位、車庫時應當優先滿足業主停車需要,租賃合同期限不得超過1年。在滿足業主需要后,建設單位可將車位、車庫出租給物業管理區域外的單位和個人,其每次租賃合同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車位、車庫租賃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應在出租合同中予以約定,嚴禁非法牟取暴利。
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物業管理區域內車庫車位停放服務的,收費標準按當地價格部門制定標準執行。(西安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