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海星 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廉政研究中心副理事長。主要研究領域:黨風廉政建設與反腐敗。
內容摘要
《中國反腐倡廉建設報告No.4》繼續堅持“建設”主題,從學術視角客觀反映和理性解讀黨的十八大特別是2014年以來我國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新部署、新進展和新成效。全書由主編觀察、總報告、專項報告、地區報告和專題報告組成。
主編觀察分析評述了我國2014年強力推進懲治腐敗、監督“多管齊下”、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責”、改革反腐敗體制等方面的新舉措和新成效,既描摹出反腐敗斗爭的感性特點,又揭示出反腐政治格局深刻變化的根本動因。指出嚴重腐敗問題的癥結在于:權力與資本“隱蔽勾連”,部分公職人員追逐個人利益、迷戀金錢財富,不良政治生態導致“吏治改革”之路艱難而漫長,腐敗滋生的社會思想文化土壤短期內難以徹底鏟除。主張以科學思維把握反腐治標與治本問題,依法授權、用權、控權,深入改革反腐敗體制機制,養成公職人員敬業廉潔、堅守底線的行為習慣,顯示干部的正常工作生活狀況以修復干群互信,用時代廉潔價值觀改造消極腐敗意識。堅信中國完全能夠走出腐敗易發多發期。
總報告從通過“治病樹、拔爛樹”凈化政治生態、以發現問題為導向強化監督實效、改革為制約公共權力提供“內生動力”、嚴管公共資金資產資源、構建公職人員道德誠信與行為規范、讓社會廉潔文化彰顯核心價值觀等六個方面,綜述了2014年度黨風廉政與反腐敗工作的實踐與效果。根據實地調研、問卷調查和輿情分析,反映了對黨風廉政建設的社會認同和期待,主張把依法反腐進行到底,加快落實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和憲法修正案相關內容,嚴格依法徹查貪腐案件;嚴防執行八項規定精神“松勁兒”,將檢查執行八項規定精神具體化、機制化;對出現“塌方式”、系統性腐敗地區單位領導班子追責,既嚴查主體責任不落實,又追查監督責任不落實;做實中國版財產申報制度,將不動產登記、治理“裸官”與外國銀行共享信息、加強因私護照管理等措施相銜接;擴大境外追贓追逃戰果,建立健全紀檢監察、司法、海關、金融、外交等多部門追逃追贓協作網絡;激發網絡監督正能量,加強廉政研究成果在線推介。
專項報告系統總結了檢察機關履行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重要職責、環保行業反腐倡廉建設、海關系統守護“廉潔國門”以及中國網絡輿論監督的做法與成效,對相關領域反腐倡廉建設的深層次問題進行了思考,就深入推進相關領域的工作提出了建議。